金融工作会议带来的信息
无
无
1、确立金融要“回归本源”,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金融要把为实体经济服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应当作为媒介有效的服务于实体经济, 满足其融资需求等全方位金融服务。但现实中,冗杂的通道和委外业务、鱼目混珠的金融产品创新等,一定程度上使得金融自我循环、自我膨胀,偏离了金融的根本,不但无益于金融服务效率提升,反而推高了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加大了整个经济金融体系的风险。从根本上说,金融行业的发展繁荣也取决于实体经济的发展繁荣,以削弱和牺牲实体经济利益为代价的金融行业繁荣只是一时的繁荣,最终只能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会议确立金融回归本源的原则,无疑起到了正本清源的作用,具有重大的政策含义。
2、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提升到特殊重要的位置。经过 30 多年的改革开放发展,我国经济已经取得了重大成就。着眼未来,无论从自身发展还是国际竞争格局来看,关键不在于走得更快,而在于走得稳健,行稳才能致远。从目前经济金融运行状态来看,在多个重要领域客观上已经积累了不少风险因素:金融体系存在较高杠杆水平、地方政府债务累计 较快且规模较大、房地产价格泡沫等,如果忽视风险防范或处置不当,都有可能演变成系统性金融危机。因此,会议指出,“要把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科学防范,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着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着力完 善金融安全防线和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对于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要推动经济去杠杆, 坚定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处理好稳增长、调结构、控总量的关系;要把国有企业降杠杆 作为重中之重,抓好处置“僵尸企业”工作;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要树立正确政绩观,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终身问责,倒查责任;要坚决整治严重干扰金融市场秩序的行为, 严格规范金融市场交易行为,规范金融综合经营和产融结合,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强化金融机构防范风险主体责任;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符合我国国情的金融法治体系。
3、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监管委员会,加强监管协调。今年年初以来,针对金融市场乱象,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分别下发监管细则,以遏止金融机构加杠杆行为,然而, 监管部门分业监管、“各自为政”,客观上削弱了监管的协调性和监管成效。这实际上也折 射出我国已经出现的混业经营趋势与分业监管之间的矛盾。2005 年之后,我国允许商业 银行设立信托、基金子公司等机构,实际上变相允许金融业混业经营。而互联网金融崛起、 银行委外的大规模增长,都体现出我国目前的分业监管体系已无法对当下金融机构混业经营进行全面监管覆盖,导致监管效率有所下降,金融风险有所集聚。因此,此次中央决定 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这是一个更高层级和更高权威性的制度安排,目的在于强化跨部门监管协调功能,提高防范系统性风险的能力。
4、对于市场的影响。未来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将朝着对实体经济发展有利的方向进行,“ 为金融而金融”的创新将被抑制;其次,金融去杠杆态度未改, 下半年金融去杠杆仍将温和进行;最后,鉴于上半年货币政策客观效应上偏紧,预计下半年货币政策将趋于温和,如在某些时点采用定向降准工具等微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