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穿头破脚惊天下,先破三千玩一玩!!

任启亮 来源:任启亮 17-07-20 18:32

2017.7.21号.随笔.任启亮

穿头破脚惊天下,先破三千玩一玩!

再次超前准确预测了创业板,只差2个点。

  最近,我判断市场,是将创业板、50. 300几个指数一起交互研究后判断市场的。

  创业板我连续4-5周跟踪,结论是本周破位,破1711,低点是1639,结果是1641.(见我的7.17号周一的随笔)不要忘记,多多少少的分析师认为创业板会做双底,我明确批判,这种人连起码的阅读k线的能力都不懂,何谈预测?!

  由于1641点大幅反弹3天,我认为1641点不可能是1779级别的大底部的。1641点破位是没有悬念的,1641点的k线形态没有大级别周线底的特征,破位1600是大概率。相对于1779的大底部约在1571+-22点左右。

  整个行情的领头羊是上证50。我对50做了认真研究,结论是本周的最高就是行情的最高,起码是向下调整5-7周后再来议论是非。

附图:

穿头破脚惊天下,先破三千玩一玩!! 

 此为50周线图,我预测,本周50的最高可能在2672点左右。目前的2663点是大底部也基本符合我对20周均线正偏离超过1.097%左右一定是顶部、起码是调整5-7周的周线级别调整的判断。沿着20周均线拐头向上途中,正偏离超过1.078%-1.097%都要调整回踩20均甚至瞬间破一下20均,这是50启动至今的规律。

  7.17号我就准确预测了50 . 300的宿命,顶部就在本周!!

  50的顶部判断正确了,其余的指数将悉数收入我的大预测之囊中了。

  日线图:

穿头破脚惊天下,先破三千玩一玩!! 

  此为上证日线图,周一的崩盘,瞬间形成穿头破脚日周悬的k线组合,(历史上不会超过7根)这种组合一定是大顶部或不日将见大顶部的极为明确的信号。

  本周周线乃是周阳线穿头破反打3的超级大顶部的k线形态,因为我的文章是清晨发的,可能是周阴线穿头破脚反打3,总之无论阴阳,穿头破脚反打3,或仅仅是穿头破脚,都是大顶部!!

  因为50. 300的裹挟,穿头破脚日周悬的大阴棒后居然能够再创新高可见中国股市目前走势之畸形、怪诞、扭曲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但是,再狡猾的的狐狸也逃不出我的手掌心!

附图:

穿头破脚惊天下,先破三千玩一玩!!

  这是周四收盘制作的周线图。这种高位极长下影线达80点的穿头破脚反打3的周线形态历史上罕见:3478前面有一根,但是那是牛市向上攻击留下的k线组合;2245大顶部调整途中的1339-1748的周线顶部有类似的一根。大顶部形态昭然若揭!

  为什么会产生这种畸形的怪诞形态,就是50. 300的做庄走势形成的。证监会允许他们这种做庄,市场的三公原则何处安身?!次新股的做庄,乃是罪该万死!!何处寻三公?

  一句话,行情大顶部区域就在这里,派发、派发、再派发!!

  因为我大胆测准了领头羊收上证50的超级大顶部!

  领头羊玩完了,跟屁虫死期可见了。

  美元连续下跌、破位下跌,见底了吗?

我预测:

穿头破脚惊天下,先破三千玩一玩!!

 我的美元预测极限是94.444,目前是94.463.是靠谱的。我再次预测,下一个月上旬不破94.463,(或稍稍破一点亦可),那么大底部将确立,依据是40月线拐头向上,恰巧落在这个位置上,有强烈支撑!请各位不防设置40月均线一试。美元2011年启动至今,没有超过7个月的向下调整的,到了8月,就是调整第8个月,大底部将形成,随即,将启动一波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超级大反弹,创新高103.82是没有悬念的,攻击107.5-109.5是预料之中的!这是我在2011年4月就做了预测的,现在是最后检验的时候了。

2017.7.21.随笔.任启亮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