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所有人:短期局部暴利热点的选取逻辑,将被效仿~~~

@所有人:短期局部暴利热点的选取逻辑,将被效仿~~~

     昨晚IPO继续9家,常态化,不多讲。老股民都经历过以往短线暴利炒作,究其原因,无外乎炒壳、炒高送、说故事、吹泡泡之类,现如今世道改变,这些都行不通了!连续几篇周六长文反复说过,高层定调“慢牛”、入MSCI以后更多的价值投资者----外资,会在今后大量涌入A股市场,将彻底改变A股过往浓烈的投机风格。今日长文,来倒推一下端午节后至今几条热主线的炒作逻辑,梳理下一阶段中短期涨价逻辑有被复制可能的支线。

 

     端午至今,涨幅较大的几条主线:1、大金融,类金融;2、锂电池;3、供给侧端口。有朋友会问涨价概念呢?细看一下,涨价概念多数出自供给侧端口(钢铁、有色、煤炭、稀土、水泥、化工),尤以钢铁支链的600516为首,如今成为全市场万众瞩目的焦点!为什么同样是一个概念,一个行业,有的涨得飞快,有的却慢吞吞?从以下几个极其重要的因素去考量选取、挖掘相关标的的逻辑,以备后用!

@所有人:短期局部暴利热点的选取逻辑,将被效仿~~~

      首先,价值从何而来?上市公司的业绩好不好,完全取决于其主营产品、服务是否热销,是否是爆款,是否供不应求?我们以本文配图的石墨电极为例,这是钢铁冶炼产业链上的一个分支,可以看到,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目前较年初10倍涨价幅度,高功率8倍左右,普通功率6倍左右,平均下来7-8倍涨幅。并且现在有的规格产品有价无货,处于0库存状态,产品价格起涨点是清明前后,加速期是最近一个月,所以600516能成为焦点不是虚的!昨晚被问询停牌,估计是上面看涨得快了,时间接点给即将到来的大事件让让路,让原地休整一下,停牌期间改变不了短期供需,产品的生产周期至少4个月(目前0库存的规格,有存货得等年底了),复牌前产品单价继续涨的话,复牌后很难跌。这是中短期产品价格飞涨导致价值迅速提升的一个典型!大金融、锂电池则是长期积累、慢速稳步提升的代表,所以行情走的相对较慢,持续性较长!

 

     其次,短期价值迅速提升,导致被资金深度挖掘爆炒的行业标的都有一个共性:涉及的相关上市公司越少越好!越少火力才越容易集中。600516石墨电极的翘楚,针状焦(石墨电极的上游原料)也有大量生产。本周钒铁(钢铁工业味精)价格短期飞涨,除去停牌的行业老大ST钒钛,只有三家600117、000709、600101;耐火材料原料镁砂大涨,小行业也只有三家002182、002225、002392,这些个股本周涨幅都不俗。这其实不难理解,物以稀为贵蓝海与红海的区别保险,在大金融细分子行业中上市家数最少,亦是同样的道理。

 

     然后,相对极小的范围确定后,就得优选股本较小、涨价折合单股受益最大的(如果行业里只有一家,这点可忽略,不过这种情况比较少见),再者就是现价不是很高的,高价股小资金不敢轻易触碰,而低价股大、小资金都愿意积极参与优选10元附近启动的最好!股本小,股价低,这样流通市值就小,不需要大量的资金就可撬飞股价(当然有一个前提是拉升时没有太大量的抛盘)!最好呢,相关标的历史股性活跃,这样容易被唤起美好的回忆炒作!    

  

     以上三点,我认为比较关键,建议大家可以从这几方面着手优化一下选短期价值投资标的的思路。供给侧是一盘大棋,比锂电池大多了,这其中以钢铁体量最大,政策力度也最猛,同样效果也是最显著(现已停牌的002110过往18个月极致涨幅200%+,11个月时就完成了200%),钢铁这个产业链上细分出来的针状焦、钒铁最近短期的表现大家有目共睹,现在这条涨价产业链支线在扩散,可以深度挖掘此产业链上其他才启动的相关短期快速涨价标的。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各供给侧涨价受益端口会被依次轮番炒作,密切留心各端口产品的价格变动,尤其是短期变动。明天,我想好再详细说说钢铁产业链上本轮炒作逻辑,以及下一阶段我看支线短期飞速涨价的标的,不见不散!谢谢!周末愉快!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