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 综合
  • 股票
  • 板块
  • 嘉宾
  • 课程
  • 基金
  • 经理
  • 说说
  • 快评
  • 消息
  • 好看
  • 话题

第二完整周,展翅开屏!!

2021.12.13.随笔.***

 按既定方针办!

-4150-4250顺势展翅开屏!!

 在我的研判中,其既定目标就是4150-4250左右,4150是最最起码的高度,4250或再高些,才是我内心真正认可的牛市中级大顶部的位置。(越高越好。)

 上周,我毫不含糊地在周k线上模拟了一根阳线-3676以上的阳线,周四就达到了目标,而且超标10个点。

 3676站上,将未来4周左右的跳空、逼空的拉升做了虚拟的前瞻指向,因为一旦在3676上方运行了,那么本周突破3731、站上3731上方就是指日可待的事情;不仅仅是站上,而且周线收盘站在3731上面是没有悬念的,如若依照我的“如意算盘”,即周线突破3731,收在3731上面8个点即可,那么未来的2-3周,行情将最终终结,高度在4150-4250左右,两市成交量将放出2.1-2.3万亿的成交量,约3-5个交易日,此时,大顶部便在倏忽间形成。

附图:(上证周线图)

第二完整周,展翅开屏!!  按既定方针办!

  C隆克B隆克A,方向看高坚定不移!

 这是我对控盘主力群深思熟虑思考和模拟后的猜想,这种模拟和猜想,是在确立3312上涨的周期不是14-18周,而是23周多一点的修正之上的,我认为,这种修正是符合市场走势路径、节奏的。

 就在99%的专家学者分析师闭着眼睛画葫芦,屡屡发出“横盘震荡区间整理”,12月没有行情,行情要在2022年后开始,做跨年度慢牛行情判断的时候,我早就超前穿越,对行情做了胸有成竹的笃定。

 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做出这种判断的,因为做出这样的判断,那么12月的4个完整周之漫长的20个交易日,难不就视其为白板、虚无了麽?!

 我在12月确定有4个完整周时,就在第一周便断言,12月的第一个完整周,收阳线,约在3676以上的预测,还画出了周线图阳线的模拟k线柱。

 本周是12月的第二个完整周,我判断也是收阳线!

 本周突破3731,是大概率事件,极有可能是突破3731后站在3731上面的周k线。

 我的3处涂黄部分,就是模块化立体思维的“模进”式震荡向上运行的隆克路线图。

 下面的成交量堆量,我做了十分详细的梳理,最小的堆量居然是最高顶部3731点,这是需要十分警惕的,也是我多次质疑的,3731绝非牛市大顶部,仅仅是因为为了撸平、平滑、调整极度不合理的市场价格体系而做的洗盘、震仓,这种走法具有熊市运行的鲜明特征,价格体系太过紊乱了!(3731下面的成交量是罕见的缩量,理论上是不允许的。

  最大的成交量,就是当下的、正在运行着的拉升行情,成交量本周,最晚下周将发出2.1万亿的成交量。(沪深两市成交量总和。)

 按既定方针办!

 谁弄懂、弄通了控盘主力群的战略战术,尽可能地接近他们的战略意图,就得胜了一步了!

 时间周期,依循卢卡斯序列数47左右(或48周见大顶);斐波那契序列很难搭边,3731至今周55个周期,可能吗?!

 上周,成交量明显放大!

 本周,完整周,看好,成交量依次继续放大!!

 本周,极有可能突破、站上3731上方。(多8个点即可。)

 真正突破3731、站上3731的这根周K线,预示未来2-3周,将以跳空、逼空直线式开始放巨量拉升,奔顶也就在眼前了,这是行情最最精华、最最恐怖的瞬间!!

 本周开始,展翅开屏!!

2021.12.13.随笔.***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