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2022429【玉春判势】-《2022年A股必将迎来大变局》

邢玉春 来源:邢玉春 22-04-29 23:28

2022429【玉春判势】-《2022年A股必将迎来大变局》

       上证指数自1月4日3651.89点以来,到4月27日最低下跌788.24点,2022年开年就遇到如此幅度的下跌,是我们大家都不愿意看到和承受的,但这一情况的出现有特殊的发展规律。

       按照我“时空循环体系”大格局判断,上证指数自2015年形成5178.19点以来,实际运行在“5178.19—2638.30—3587.03—2440.91—3731.69—?”这样一个A—B—C—E结构的5浪调整中,这是由上证指数特有的循环规律决定,与“波浪理论”没有太大的关系。从去年2月18日3731.69点以来,直到4月27日最低打到2863.65点,可以初步确定2022年最低点已经形成,因为该点具备年K线级别的空间条件。

       去年4月7日,根据上证指数的循环规律和3731.69点的空间条件,我做出上证指数今年要被“打回原形”,“跌破2020年7月份上涨前一笔周K线最低2949.85点”的判断,只不过当时推测的时间是1月份,而今年1月份实际是才开始下跌的时间。上述判断的重要依据,是按照我“K线分解与合成”独门技术,计算出来3731.69点具备有年K线级别的空间条件,也就是初步确定该点已经形成2021年的最高点,如果这个点位不能给突破,就将成为结束D浪上涨开始E浪下跌的转折点,起跌位置是2009年最高3478.01点。

2022429【玉春判势】-《2022年A股必将迎来大变局》

       实际走势,从去年2月19日到12月31日收盘,3731.69点一直没有能突破,大部分时间运行在3478.01点上方,1月份穿下3478.01点,2月份小幅震荡后3月3日最后1天站在3478.01点之上,仅仅37个交易日上证指数由3500.29点打到了2863.65点,“超额完成”跌破2949.85点的任务。

       今天4月份收盘后我做的这个图里面有个重要信息, 4月1日开盘在2014年12月也即年K线收盘点0.01点下方3234.67点,这不可能是市场偶然形成,肯定隐藏了主力的战略布局意图,也提示出4月注定不是一个寻常月份,4月27日重要时间点形成3863.65点成为年K线最低点,也是主力早就谋划好的事情,我的计算公式显示,该点是以2020年和2021年最低点为“测控点”精心计算控制出来的。

2022429【玉春判势】-《2022年A股必将迎来大变局》

       下面这个日K线图中,我做了比较明确的标示,上证指数的整个运行,都与时间周期和政治事项有着密切关系。特别是4月25日大阴线跌破3023.30点和3000点整数关口,是央行早已宣布实施降准的时间,而且与时间周期有准确的“因果关联性”;25日当天央行宣布5月15日起外汇准备金率下调,这又是一个提前预告时间的举措,既然4月25日人民币降准当天出现一根“标志性”长阴向下变盘,5月15日实施外汇降准,是否能拉出一根“标志性”长阳向上变盘就值得期待了,因为5月15日是星期天,如果出现变盘,时间我估计是5月16日,在这个时间之前,节后理应出现一个回落过程。

2022429【玉春判势】-《2022年A股必将迎来大变局》

        4月27日最低2863.65点,既然具备年K线级别的空间条件,也一定是月K线等多个级别的最低点,这种级别属性的确定,并不是等着涨起来再说,而是形成的当下就能计算出来,下面这个截图,就是4月27日中午计算出来后制图保留下来的。

2022429【玉春判势】-《2022年A股必将迎来大变局》

       对于3月16日跌到3023.30点和4月27日跌到2863.65点我称之为“钻井”,是对应于1999年“5.19井喷”爆发前的下跌,按照我“时空循环体系”的“潮汐大浪循环”划分,要完成3731.69点以来的E浪下跌,彻底结束5178.19点以来大箱体调整,其标志就是出现类似“5.19井喷”行情,“钻井3.0”和“钻井4.0”以及4月27日时间周期的来历,在后面的直播节目里拿我的专用指标给予讲解。

       任何一个重大低点都是跌出来的,而且都有特定的规律。就3731.69点以来E浪调整的最终结束点以及下一轮大级别上涨行情发动而言,需要具备以下3个条件:第一,调整结束前要有一个大家都意想不到也不愿接受的下跌;第二,转折发生前要形成一个具备年K线级别空间条件的低点;第三,发动行情必然要有重大政治事项安排,也就是要有一个“大利好”配合。以上3个条件中,前二个是“必要条件”,现在已经具备了;第三个是“充分条件”;只有3个条件全部具备,才能形成具有必然性的“充要条件”。

       既然大家意想不到的下跌到来了,而且也形成了具备年K线级别空间条件的2863.65点,后面就等“充分条件”的出现,在2个“必要条件”都已具备的情况下,我坚信2022年A股必将迎来大变局,让我们意想不到的上涨行情很快就将来临。

以上观点仅供参考,本人及平台不承担任何投资风险及责任!

标签: 上证指数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