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所有人:三四季度之交,风向逐步转换!!!

@所有人:三四季度之交,风向逐步转换!!!

@所有人:三四季度之交,风向逐步转换!!!@所有人:三四季度之交,风向逐步转换!!!

        8月初,依稀记得提醒大家注意今年三四季度之交时,整个市场的风向将非常可能从主板转向中小创,目前看此概率超过八成!这对大多数投资者来说,是一件好事情:创业板的走好,带来的直接的效果就是上涨弹性大的股票相对之前的18个月来说会多一些。但同样此刻我们不能忘了成熟市场上的慢牛行情,一定是只有小部分股票上涨,大部分股票依然是仙股。老生常谈:择股市重中之重!!!今日周六长文是四季度第一篇长文,我们对行情做一个回顾,详细阐述一下8月初的预判原因,以及对17年四季度收官之战局部机会板块的运行新特征做一个总结展望。

        首先看配图中的上证日K线,图中的1、2、3浪型在一个月之前突破3305点时就已确定!目前3浪完好运行中。这条黄色长射线,就是我们之前所说的狗链子,不知道大家还记得不?!半年前给大家描述过这条链子的作用,这里就不再赘述。从1浪、3浪两个上升浪斜率来看,基本处于平行状态,也就是说理论上3浪主升浪当中的加速段还未到来。因为“慢牛”的定调,以往的加速段大概率会改一步一个台阶得上!上证是去年10月中下旬站上年线,提前创业板整整一年时间,爬上年线意味着万里长征才开始。下面再看看两个指数的周线图。

@所有人:三四季度之交,风向逐步转换!!!@所有人:三四季度之交,风向逐步转换!!!

        上证从5月份3022点W底右腿运行至今,整整20周时间,是2638点以来,周线级别最长的一次,整体涨幅13%,斜率很缓,过程中呈现一步一个台阶,稳爬状态。并且此刻形成了2638点以来第二次周线5,10,20,30均线正排且四线同向向上!第一次正排后,运行了34周上升周期。目前的第二次正排,才3周!而创业板5号线段是底部形成后的第一波上升浪,依然在持续中,周线这4条中短期均线马上也将正排,由于位置低,我们能很清晰地看到最近10周上证成交量在萎缩,创业板成交量在明显放大,资金的转移8月中旬就开始了!炒股如打仗,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成交量放大尤其是底部持续放大,说明有规模性的资金在低位持续建仓,创业板从7月中旬的1641至今三个月,好多002、300开头的个股,不声不响的累计涨幅都已经超过50%,只是大家不习惯现在的“慢”!!!都希望三周就涨50%,理想很美满,现实却很骨感。习惯就好!

        四季度第一周很明显的短暂上证乏力,没有其它原因:主板老主线褪色,新主线断档造就了现在的局面。三季度最后一个月(9月份)创业板明显开始强于主板,原因也很简单:人工智能5G以及本周医疗器械环保不断串联着小票最热风口不断档。这样创业板想不强都难!当下短线炒作有以下几点与以往不同的特征值得注意:1、再也不是以往整体板块都能大涨,短期涨得多的一定是少数几只龙头,遇上世道墨迹时,跟风票都没什么参与价值;2、就算是龙头票,再也没有以往短线2倍以上的大幅快速涨幅,现在龙头短线翻倍基本就是极限,不要过分预期太好。3、一旦短线热点板块浮现出来,一定要手快抢龙头的一板,为啥?第二天很可能就没机会挤进去(多数会被堵一字板)。这一点从本周二开始的医疗器械板块定性:资金非常饥渴!上个月人工智能5G概念短期快速上涨,龙头股还都有实体连板二板上车机会,进入四季度第一个热点板块医疗器械龙头基本就没这样的好事了。本周五集体爆发的环保板块,大概率直接复制这种特征!所以,以后大家做短线上述几点特征一定要多加注意。

       综上所述,市场风格在悄无声息的转换,从创业板1641点至今三个月时间内,有过明显异动的小票板块,如果第一波没有赶上,没关系,都把它们纳入到自选中观察,后面都会有中长线的二波、三波机会,整个四季度其它的热点板块机会,下周的大会会议内容,要多加留意。同时不能远离盘面,提高敏锐度和敏捷度,争取在盘中就捕获短线热点板块的龙头第一板!大家先周末愉快!下周具体机会点明日例行周评见!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