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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推进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哪些概念股有机会?

今日话题 来源:今日话题 22-05-23 22:32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哪些概念股有机会?(以下内容仅代表股友观点,与本号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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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推进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

读客文化:

大唐资本:读客文化 异动原因揭秘:1、公司主营为图书的策划与发行及相关文化增值服务。2、公司通过投资、购买等方式储备400多项优质 知识产权 ,打造适合公司未来快速发展 知识产权 市场开发与版权运营体系。

*ST新文:

年年奉献:新文化重大利好,国家重磅政策支持,叠加大股东定增认购2.7亿股,控股比例增加27%。在公司如此困难,且净资产为负4亿多情况下,大股东仍然加码认购增持,而且承诺所有股东股份3年内不减持,这是史无前例的重大利好。讲明大股东和公司股东认可有信心扭转局面,有信心摘帽盈利,目前净资产负4亿,定增才2.7亿,说明后续股东还会继续定增注资,股东一定会拉升股价,还有其他重大利好炒作。准备连续数涨停板吧,这波至少到3元附近。

浙数文化:

海底冰鱼:前一段时间的 东数西算 ,这次的数字交易,都是好消息,国家出的利好可以进

中原传媒:

俏也不争:中原传媒 异动原因揭秘: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明确到“十四五”时期末,基本建成文化数字化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形成 线上线下 融合互动、立体覆盖的文化服务供给体系。2、公司主营从事出版物的编辑、生产和市场推广,通过形式多样、门类齐全的出版产品,为广大消费者提供知识、信息和精神文化需求服务。

天空看空:看好 中原传媒 的理由如下:第一,业绩还可以。2022年一季报归属净利润9648万元,同比增长0.58%,基本每股收益0.09元。2021年年报归属净利润9.751亿元,同比增长5.11%,基本每股收益0.95元。对于文化传媒来说,这个业绩还是挺不错的,我觉得今年的传媒行业行情不会很差,因此继续看好!第二,从技术形态上看, 中原传媒 前面回调得比较多了,今天放量涨停,有量就有行情,而且有利好消息,明天很有可能继续涨停!

奥飞娱乐:

一粒尘丶:奥飞娱乐 连板的逻辑不是王者荣耀,是炒nft平台的预期

杰夫极品:奥飞娱乐 两大利好,幸福来得太突然了。一是腾讯线上演唱会人气爆棚,量突破亿级, 元宇宙 文化找到新方向;二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恭喜持股者有大肉吃!

牧天龙:王者荣耀、第五人格、大电影、 元宇宙 、 NFT 、六一、人民币贬值….这次能到多少?

博瑞传播:

一条大龙:数字图书馆,线上教育,文交所。最贴合的就是博瑞了

风华自远:博瑞传播 异动原因揭秘:1、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学校教育、智慧教育为主,并开展课外培训的教育业务。2、公司以自主研发游戏产品,与游戏运营平台联合运营游戏项目的游戏业务;以竞拍、自建等方式获取经营户外广告业务,并同时兼顾楼宇租赁及小额贷款业务。3、公司参股成都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45%股权。

龙版传媒:

秋枫秋语:龙版传媒 异动原因揭秘: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明确到“十四五”时期末,基本建成文化数字化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形成 线上线下 融合互动、立体覆盖的文化服务供给体系。2、公司主营为出版物(图书、电子音像制品、期刊与报纸等)“编、印、发”完整的产业链,具备出版物的编辑和出版、印刷、批发及零售、物资贸易等传统业务,同时融合数字出版等新兴业态于一体。

风语筑:

快乐义洁:风语筑 是中国数字展示行业的龙头企业,致力于成为国内领先的数字化体验服务商,未来发展可期

心未安:风语筑 的下波行情启动在即,一是上海疫情处于尾声,全面复工复产即将实施。二是高送转加现金分红即将实施,也将会有资金做“抢权”介入。三是 元宇宙 和数字经济的“概念题材”,有望在下半年进一步的挖掘和炒作。在这些“利好”的共同作用下,当下阶段低点有效确立,逢低吸筹坚定持股待涨!

人民网:

假大头:人民网 应该是正宗国企数字经济!

华媒控股:

笑语风声:杭州文交所最大股东,40%股份,数字藏品创新突破,数字文化交易平台;5家数字文化产业园,文化科创,数字文化,文化产业数字化的龙头!

专业打庄:华媒控股 异动原因揭秘: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明确到“十四五”时期末,基本建成文化数字化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形成 线上线下 融合互动、立体覆盖的文化服务供给体系。2、公司主营业务为经营广告、报刊发行、印刷及新媒体业务、教育培训。

罗果果:华媒:数字藏品;5家数字文化产业园区;以 大数据 、数字科技为本质特征的 新零售 业务。数字文化的战略引领者,创新突破,数字文化龙头!

我国推进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哪些概念股有机会?

标签: 文化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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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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