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隆达股份国博电子下周一申购,前者发行市盈率343.5倍

打新必读 来源:打新必读 22-07-08 17:04

下周一将要申购的新股(本文将重点介绍):688231 隆达股份688375 国博电子

下周一将要上市的新股:301312 智立方 (点击查看介绍)

周日出中签号的新股:无

周日出中签率的新股:无

今日开板新股:无

目前仍未开板新股:

001309 德明利 连续6日涨停

下周一将要申购的新股重点介绍:

688231 隆达股份

申购代码----------787231
股票代码----------688231
发行价格----------39.08元
申购上限----------1.45万股

发行总数----------6171.4286万股

网上发行----------1481.1万股

发行市盈率----------343.50

参考行业市盈率----------26.34

公司主营业务----------专注于航空航天和燃气轮机等领域用高品质高温合金业务

收益一览:

隆达股份国博电子下周一申购,前者发行市盈率343.5倍

公司简介: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09月30日,注册地位于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翔云路18号,法定代表人为浦益龙。经营范围包括生产有色金属复合材料、新型合金材料及其制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金属材料制造;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3家公司。

688375 国博电子

申购代码----------787375
股票代码----------688375
发行价格----------70.88元
申购上限----------0.6万股

发行总数----------4001万股

网上发行----------640.15万股

发行市盈率----------80.78

参考行业市盈率----------27.48

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主营业务----------有源相控阵T/R组件和射频集成电路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收益一览:

隆达股份国博电子下周一申购,前者发行市盈率343.5倍

公司简介: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有源相控阵T/R组件和射频集成电路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覆盖军用与民用领域,是目前国内能够批量提供有源相控阵T/R 组件及系列化射频集成电路相关产品的领先企业。
公司技术人才实力雄厚,硕士、博士200余人。公司承担了多项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射频微波集成电路专项和产业化项目,拥有100余项自主知识产权。 
公司以创新为理念,高科技为支撑,紧跟移动通信发展的趋势,建立了以化合物半导体为核心的技术体系和系列化产品布局,产品覆盖射频芯片、模块、组件。军用领域,国博电子作为参与国防重点工程的重要单位,长期为陆、海、空、天等各型装备配套大量关键产品,确保了以T/R 组件为代表的关键军用元器件的国产化自主保障,为我国国防装备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民用领域,国博电子作为基站射频器件核心供应商,砷化镓基站射频集成电路技术处于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为我国自主可控产业链构建和产业链安全做出了重大贡献。
公司位于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毗邻禄口国际机场和国家级风景区,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经过多年的积累和发展,公司建立了国内一流的设计平台和制造平台,研发生产厂房面积近三万平方米,建立了稳定高效的研发团队、生产团队、销售团队和管理团队,能够为用户提供高可靠性、高集成度、高成品率、高性能的配套产品及优质服务,受到了市场的广泛关注和普遍认可。   
公司正按照现代化管理模式打造企业,已取得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证书。荣获工信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中国芯”年度评选“最具投资价值企业奖”;赛迪网、《互联网经济》杂志评选的“2020行业信息化竞争力百强”和“2020行业信息化领军企业”等奖项;2021年入选南京市独角兽”企业。

在此祝大家中签!

隆达股份国博电子下周一申购,前者发行市盈率343.5倍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