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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大条件智能筛选47只高送转概念股

张春林 来源:张春林 17-11-01 16:22

  今天午间文章《我爱高送转  我爱创新高》当中,春林指出:“今天次新股普遍表现较好,皆因年报高送转预期升温,每年此时高送转题材渐入佳境,今年亦难例外。”详细内容请大家关注本人每天午间的评论分析。

  今天沪指小幅整理,两市指数波幅不大。盘中铁路建筑、两油、半导体次新股表现相对活跃,前几天走强的自由贸易港、无线充电、柔性电子和全面屏概念走软。整体上看,本周一中阴线带来的负面冲击力量有所减弱,但做多力量同样不明显,市场进入多空胶着阶段。

  目前是斜眼看指数,埋头选个股的好时候。市场走势平淡时,很多人就开始不关心股市,其实这是错误的思维。前几天有读者在我文章后面,贴出了一段很久以前文章中的一段话,现在想起仍然值得大家思考:

  “牛市让人亢奋,可我却喜欢熊市。冬天里,万物沉寂,你可以用低廉的价格得到任何你想要的东西,不用争抢,研究和甄别都特别从容。等到春暖花开,你需要做的只是等待、淡忘,待到牛市,唯一的挑战就是何时卖出。我爱山花烂漫,我更爱那漫天飞雪。对于真正的长期投资者,熊市才是最忙碌的季节。”

  股市投资铁律是:七亏两平一赚。想要获得比普通人更多的财富,首先需要摒弃羊群效应。

  吃饭我们要找人多的餐厅,排队的餐厅味道一般不会太差。投资要去人少的地方,因为物以稀为贵,分歧往往容易产生价值,地球人都知道的机会,很可能不是机会,而是陷阱。

  这一点也可以放在热点判断上同样适用。很多人不明白我为什么提出,震荡行情当中应该悄悄地进村,打枪的不要,其中就是要不走寻常路,高调放枪往往动静大收获小,很多时候是卖方故意放出的烟雾弹。真正赚钱的往往闷声发财,所以才有了:潜伏富一生,追板毁三代的说法。

  潜伏是一种前瞻性思维方式,股市当中很多大家,就以潜伏见长,它是一种左侧交易方法,对交易者择时能力和热点的敏感度要求极高,稍有不甚,可能就长时间地潜在了水底,再也起不来。

  我们近期一直提示大家重点研究年报高送转题材,其实就是基于潜伏的思维理念。按正常情况,高送转传统炒作时间是11月份到次年三四月份,但我们十月下旬就开始提示关注,其实就是前瞻性的思维。

  要搭乘一辆可能满载的公共汽车,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提前上车,这样可以从容地找到好座。一旦上车的人多了,选择的余地就少了。

  高送转题材今年春林第一次提出是10月23日《每年此时都波涛汹涌的题材》(详细内容大家可以关注“张春林”查看当天的收盘文章),近日开始渐入佳境,一些具备高送转预期的次新股,成为平淡市场当中,最亮丽的风景线。

  一般而言主要筛选条件包括:

  1.每股公积金是转增股本的基础。数据越高越好。

  2.业绩不好的高送转受限,业绩必须要好,要保持业绩增长姿势。

  3.最近中报或者年报没有高送转更好。

  4.股本不能太大,上市时间一年半以内的次新股比较好。

  5.股价一般偏高,中高价股为主。公司有通过高送转摊低价格扩张股本的强大动力。

  6.明年有股份解禁,反映公司某些诉求,高送转动力比较强。

  简而言之,就是“绩优小盘高价次新无送转有解禁高公积”,近期有些次新股放量创出新高,就是一些先知先觉的资金,提前潜伏高送转题材的结果。

  就次新股的范畴而言,今天根据智能数据筛选,春林我根据“今年上市,剔除9月份之后上市,10月份以来创历史新高,三季报业绩增长,未转增股本和送股”

  的条件,符合条件的个股数量,共计47只,按照11月1日涨跌幅排名如下:

6大条件智能筛选47只高送转概念股6大条件智能筛选47只高送转概念股

  (所列个股,仅供参考,并非推荐,敬请注意风险)

  风险提示:

  1、在上述表格当中,有些股票近期涨幅较大,短期风险有待释放,所以在具体操作当中,应立足于中线,把握好的买卖时机,切不可追涨。

  2、投资高送转题材,投资者可以采用类似风投的思路,就是买一个投资组合,只要押中一两只土豪,就有可能抵冲其它未高送转的品种所带来的亏损。

  3、次新股属于高波动标的,进攻有余,防御不足,涨时逆天,跌时狂跌,在交易过程当中,请务必自行设置好止损点。毕竟,股市投资:谈钱伤感情,谈感情伤钱,适可而止,切莫入戏太深。

  风险提示

  郑重提示:本人不会从事任何形式的代客理财、分成等非法证券业务,不会有任何形式的个人收款帐号,不会在任何公开场合,推荐任何具体投资标的,文中所提及的个股,仅是案例分析并非个股推荐,大盘分析和市场策略建议,仅供参考,据此买卖,盈亏自负!文章所用公开信息和数据,一切以官方公布的最终信息为准,本博主请各位投资者不信谣、不传谣,理性投资,谨防上当受骗!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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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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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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