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关乐视网IPO时的发审委委员受到调查的消息在市场上广为流传,同时也将原本就处于风口浪尖的乐视网推向了浪尖中的浪尖。这件事情对乐视网的影响如何,不少基金公司给出了最直接的评介。10月31日,20家基金公司发布公告,宣布对旗下基金持有的“乐视网”股票进行调整,下调估值价格。再加上10月28日发布公告的2家基金公司,此次下调乐视网估值的基金公司家数已经达到22家。
在22家基金公司中,大部分基金公司都将乐视网的估值价格下调为7.82元。其中,华安基金下调的幅度最大,将乐视网估值下调至7.34元,较乐视网停牌前的价格(除权后)下调了52.12%。而工银瑞信基金、国泰基金、天弘基金、富国基金、广发基金、申万菱信基金、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等公司已将估值下调至7.82元。以停牌前15.33元收盘价计算,乐视网估值下跌近49%,几近腰斩。
不过,在某些投资者看来,基金公司对乐视网估值的调整未免乐观了一些。因为面对市场对乐视网IPO造假的再度质疑以及乐视网IPO时的发审委委员受到调查的事实,不少投资者甚至担心乐视网有被强制退市的风险。而在笔者看来,乐视网被强制退市的可能性确实存在。
首先,乐视网IPO存在问题这是铁的事实,是已经由法院作出定论了的。根据2016年11月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证监会前官员李量受贿一案的宣判,2000年至2012年,被告人李量利用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发行审核一处处长、创业板发行监管部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或上市提供帮助,并于2000年至2013年收受上述公司投资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93.62万元。也正因如此,当年乐视网的IPO审核受到李量的“关照”是客观事实。
其实,乐视网IPO时的招股书存在虚假陈述基本上也是一种既成事实。北京中视龙圣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视龙圣”)是乐视网IPO时的重要客户之一。根据工商年检报表显示,2008年,中视龙圣营业收入为零,净亏损0.45万元,从业人员1名,但2010年的乐视网招股书披露,中视龙圣在2008年为乐视贡献了651万元的广告收入;2009年,中视龙圣营业收入8.5万元,净利润为0.23万元,从业人员2名,乐视网招股书披露,中视龙圣在这一年为乐视贡献了324.5万元的广告收入。这就难怪有业内人士质疑乐视网的财务指标是“变戏法”。
不仅如此,即便是乐视网上市之后,市场对其财务造假的质疑也是从未间断过。这其中就包括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研究员,中国企业研究中心主任刘姝威于2015年6月对乐视网的质疑。刘姝威质疑乐视涉嫌违规隐瞒公司盈亏信息,在年报中没有按规定披露主营业务利润的构成情况,没有说明营业利润来源。
其三,一旦乐视网在招股书中的弄虚作假行为被最终认定,那么根据证监会2014年发布的《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乐视网的IPO就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乐视网就将面临着强制退市的风险。毕竟在欺诈发行强制退市的问题上,欣泰电气已经开创了先例。既然欣泰电气能够被强制退市,那么情节更加恶劣(毕竟乐视网IPO涉及到向当时的证监会官员李量行贿的事实)的乐视网,就没有理由不被强制退市。
正是基于乐视网存在强制退市的可能,因此在乐视网复牌的问题上,有必要吸取欣泰电气的教训。一旦乐视网弄虚作假事实认定,则应对其进行无限期的停牌,直到其最后被退市或不予退市结果的出台,以此来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毕竟在涉及到赔偿的问题上,目前在揭露日之后再买进股票的投资者是得不到赔偿的。既然如此,那就不如从揭露日开始即对股票进行长期停牌,以免对乐视网的强制退市事宜因此伤及到无辜的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