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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量产?十万亿的蓝海板块真的要来了吗?

乐观
夏英凯 来源:夏英凯 22-07-26 16:22

2022年最硬科技是谁?

2022年依旧是科技爆发式成长的一年,追求硬科技也是当下投资市场的主线。今年比较火的硬科技不少:自动驾驶、AR、C919、6G元宇宙等等,但如果和笔者下面要聊的行业作对比,那简直就是弟弟的弟弟。今天就聊聊估值至少万亿起步的超级硬科技:机器人

2023年量产?十万亿的蓝海板块真的要来了吗?

图一 马斯克和他的机器人

来源:百度

又是马斯克!

是的,又又又是马斯克,这个几乎改变了消费类科技行业半壁江山的世界首富,实际上在2021年8月20日就已经开过机器人发布会,并且首次就宣称2022年将推出原型机、2023年正式量产。由于第一次发布会太过搞笑,还请了“专业舞者”假扮机器人大跳机械舞,所以业内普遍没当回事,认为可能又是一个PPT造物的故事罢了。结果就前几天,马斯克的一条朋友圈再次将机器人推向风口浪尖,明确了今年9月30日的发布会和原型机,仿佛告诉大家“我是认真的”!

2023年量产?十万亿的蓝海板块真的要来了吗?

图二 马斯克的劲爆朋友圈

来源:Facebook

机器人概念闻声四起,行业处于去伪存真阶段

首富的朋友圈还是有点杀伤力的,所以行业相关龙头闻声迅速暴涨。以做减速器为主营的龙头之一,短短1个月翻倍,甚至差点走成妖股。实际上如果过度炒作走妖,反而不利于行业长期稳健发展,恰恰这种行情,更有利提高市场热度,提升行业经营。也更催促着我们深挖产业链找龙头好机会。

2023年量产?十万亿的蓝海板块真的要来了吗?

图三 机器人龙头飙升,差点走妖

来源:点掌财经

实际上机器人板块的崛起早就有预兆了,行业收入的增长速度只能用“爆炸”来形容。所以抓紧发掘,错过不再有!

2023年量产?十万亿的蓝海板块真的要来了吗?

图四 行业平均收入爆炸式增长

来源:点掌财经

挖掘产业链龙头找哪家?山东阿牛找老夏!

废话不多说,核心数据走起!首先无论你是生产一台终结者,还是生产一台擎天柱,还是一台机器人瓦力,都要用到很多类型的零部件。下图给大家展示了全部机器人拆解后的零件都有哪些:

2023年量产?十万亿的蓝海板块真的要来了吗?

图五 我说我拆了一台机器人你信么

来源:国盛证券

但是投资还是那个逻辑,不在做得多做得广,而在做的精,狠抓行业核心痛点和关键龙头。所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分析必不可少,通过分析:减速器、控制器、伺服系统分别以30%、20%、10%的成本比例占据着绝对主导,可以说是最大的受益者。

2023年量产?十万亿的蓝海板块真的要来了吗?

图六 减速器、控制器、伺服系统扛大旗

来源:国盛证券

细分行业龙头大梳理

看到上面的数据,基本上方向就明了了。本着要做就做龙头的逻辑,笔者把各个细分领域涉及的核心公司都拎出来了。作为研究报告形式送给大家。包括我们前面看到的一个月翻倍的核心好票也在这里面揭晓。此外除了刚刚讲到的三个核心方向,实际上还有另外4个相关领域也可以看看,并且有些甚至叠加了自动驾驶、高端制造、自动化等大牛概念。

2023年量产?十万亿的蓝海板块真的要来了吗?图七 龙头梳理:一个方向就这么几家

来源:个人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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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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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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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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