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 综合
  • 股票
  • 板块
  • 嘉宾
  • 课程
  • 基金
  • 经理
  • 说说
  • 快评
  • 消息
  • 好看
  • 话题

半导体狂欢日!发行首日大涨155%!交易龙虎榜0805

积极
交易龙虎榜 来源:交易龙虎榜 22-08-05 19:38

大盘午后震荡走高,三大指数均涨超1%,沪指收复3200点整数关口,科创50指数大涨超4%突破此前震荡平台。盘面上,半导体板块全天强势,板块内个股掀涨停潮,国芯科技明微电子芯原股份华峰测控龙芯中科睿创微纳等多只个股20CM涨停。

8月5日,国内领先的EDA(电子设计自动化)软件企业广立微正式在创业板上市,发行价为58.00元/股,发行市盈率为230.39倍。上市首日,该股一度涨超170%,股价上扬至157.98元。2家机构专用席位净买入1.26亿元,1家机构专用席位净卖出8592.42万元。多只半导体个股被主力净买入。半导体板块今日涨幅7.66%,流入净额79.93亿元。

一、龙虎榜

个股主力净买入前十

半导体狂欢日!发行首日大涨155%!交易龙虎榜0805

个股主力净卖出前十

半导体狂欢日!发行首日大涨155%!交易龙虎榜0805

行业主力净买入前五

半导体狂欢日!发行首日大涨155%!交易龙虎榜0805

行业主力净卖出前五

半导体狂欢日!发行首日大涨155%!交易龙虎榜0805

二、股市预告

新股发行提示

半导体狂欢日!发行首日大涨155%!交易龙虎榜0805

会议预告

半导体狂欢日!发行首日大涨155%!交易龙虎榜0805

三、今日策略

今日风口选股

今天的选股风口如下:1、200-1千亿元;2、股价在18元以上;3、基金高控盘;4、月内红箭头;5、一致预期;6、MACD金叉;7、量价底背离。

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是汽车芯片板块机会。

汽车芯片的平均净利润来看,2021年开始开启了高景气之路,价格大幅上升,行业利润持续增长。

半导体狂欢日!发行首日大涨155%!交易龙虎榜0805

汽车芯片板块平均净利润

来源:点掌财经

从技术角度看,传统汽车单辆车的芯片使用总量在500-600颗,但是相对于传统汽车,新能源汽车才是芯片“大户”。单辆新能源汽车的芯片使用数量已经升级至1000到1200颗,一些性能好些的车型,芯片使用数量甚至达到2000颗芯片。

半导体狂欢日!发行首日大涨155%!交易龙虎榜0805

国内外燃油车与新能源车平均芯片数量

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建泓时代

在未来高端智能电动车领域,单辆车的芯片搭载量将达到3000片以上,汽车半导体占整车物料成本比重,将从2019年的4%提升至2025年的12%,并或将在2030年提升至20%。

而汽车产业链的高景气度仍然将持续,最新发布的年度《新能源汽车市场长期展望》(EVO)报告显示,未来几年,新能源乘用车销量势将迅速增长,从2021年的660万辆增长至2025年的2100万辆。根据经济转型情景,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将达到7700万辆,到2030年将进一步增长至2.29亿辆。

因此,产业链下游的汽车对半导体的需求还在,而且增长的十分旺盛,在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缺芯的状态持续存在,尤其是汽车芯片

今天结合快速选股为大家选出板块内的机会。根据今天的风口我们在汽车芯片板块里面选择“市值200-1千亿、基金高控盘”的标的,符合条件的名单如下:

半导体狂欢日!发行首日大涨155%!交易龙虎榜0805

今日风口选股结果

来源:阿牛智投

数据说明问题!关注我,每天的精彩数据和精选板块机会分享给大家。

闫会子 从业证书编号:A0460121090013,阿牛智投业务许可证:91370100724977116F。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