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 综合
  • 股票
  • 板块
  • 嘉宾
  • 课程
  • 基金
  • 经理
  • 说说
  • 快评
  • 消息
  • 好看
  • 话题

三亚未平、西藏又起,这个市值4000亿的板块又行了!

二八大杠 来源:二八大杠 22-08-08 13:42

有俩人去庙里拜佛,卖伞的希望下雨,卖扇子的希望不下雨,俩人争执了起来。作为医药公司的股东,你是希望天下无疾病呢,还是瘟疫越多越好呢?这是个耐人寻味的问题。

三亚未平、西藏又起

据国家卫健委消息,8月7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380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56例,本土病例324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560例,其中境外输入77例,本土483例。

可喜的是,上海已连续4天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和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可忧的是,8月7日0-24时,三亚市新增186例确诊病例(其中30例为无症状感染者转归)、227例无症状感染者。8月1日0时至8月7日24时,累计发现确诊病例801例、无症状感染者409例。值得一提的是,已连续920天无新增的西藏阿里地区发现4名外来游客核酸阳性;北京也新增了2例本土。

三亚未平、西藏又起,这个市值4000亿的板块又行了! 新增本土趋势图

来源:百度

暑期以来,不少旅游胜地出现了报复性出游。继广西北海、甘肃、海南三亚等地旅游季仓促收场后,新疆也因疫情受到困扰。从新增本土趋势图来看,近日本土新增数据已超过了五月中旬以来的最高峰。

多数学校要求外出学生提前14天返回学校所在地,也就是说8月中旬跨省游就基本告一段落。届时,人员的流动,是否会引起新一轮的传播?学生能正常开学吗?对各地疫情防控都是很大的挑战。

新冠药物板块回暖,有持续性吗?

8月8日,新冠药物板块回暖,午盘板块涨幅在2.34%,其中拓新药业涨幅超10%,新华制药涨停封板,中国医药精华制药盘龙药业涨幅超5%。

三亚未平、西藏又起,这个市值4000亿的板块又行了! 新冠药物板块净利润

来源:点掌财经

从历年净利润来看,新冠药物板块公司的盈利能力、成长能力较差。2021年虽然同比扭亏为盈,但2022年一季度同比仍然下降。

目前有5只概念股已公布2022年上半年业绩预告。4家业绩预增:科伦药业业绩预告显示,公司上半年预计实现归母净利润8.2亿元-8.9亿元,同比增长66.39%-80.59%;美诺华上半年业绩大幅上升,净利润同比预增54.70%至71.89%;雅本化学上半年净利同比预增19.01%-47.57%;华海药业,2022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在56,500万元至59,100万元之间,同比增加约10%到15%。1家业绩预减:普洛药业发布2022年半年度报告称,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7亿元,同比减少21.04%。

三亚未平、西藏又起,这个市值4000亿的板块又行了!

新冠药物板块估值

来源:点掌财经

从估值空间来看,新冠药物板块处于高估状态,但最新估值空间环比、同比有所上升,有向好的趋势。

首个国产抗新冠口服药价格初定

据河南真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消息,目前,治疗新冠肺炎的阿兹夫定片价格初定,每瓶不到300元,每瓶35片,每片1mg,折合每片价格不到8.57元。

阿兹夫定系国内首款自主研发的口服小分子新冠治疗药物。2022年7月25日,国家药监局根据《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按照药品特别审批程序,进行应急审评审批,附条件批准河南真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阿兹夫定片增加治疗新冠病毒肺炎适应症注册申请。目前已公告与真实生物达成合作的企业有新华制药华润双鹤奥翔药业和复星药业。

国产新冠小分子口服治疗药物的获批上市,不仅丰富了疫情防控手段,也有助于医院诊疗活动和社会生活恢复正常状态,医药行业上市公司业绩在三季度有望改善。

随着业绩改善,新冠药物板块何时迎来下一个巅峰呢?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