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买电动车要交税你还会买吗?

程家栋 来源:程家栋 22-08-11 13:23

电动车征税是必然趋势!开始打预防针了?

        此前,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发布了2022年7月份全国乘用车市场分析,分析中提到:对电动车征税是必然趋势。

        传统燃油车的车购税10%,按发动机排量征收的最高40%的消费税,按成品油每升征收1.52元的成品油消费税和其他正常税收,这些都是汽车行业对经济发展和国家税收的贡献。乘联会方面表示,未来燃油车保有量剧烈萎缩后,国家税收的缺口仍将需要电动车税收体系的支撑,电动车的购买和使用阶段,乃至报废环节的征税是必然趋势。

买电动车要交税你还会买吗?

电动车征税相关文件

来源:乘联会

        对此,有网友调侃称:“这是开始给我们打预防针了吗?”“要是没有了优惠或指标、限行,有谁会放弃内燃机去选择电动车?”但也有网友表示:“大家都在路上开,油车有税,电车凭什么不交税?”

        事实上,随着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的快速增长,已有部分国家计划对其规划税收政策。瑞士政府于今年7月表示,该国正计划对以电力和其他替代能源为动力的车辆征收新税。

        (新能源车购置税免征政策)延续至2023年一整年基本是可以确认的,但是否会继续延续就要看市场的发展情况了。如果明年新能源车渗透率达到35%以上,这一政策或许就不会再延续了,而新能源车补贴政策很可能会在今年年底按期取消。

        那么如果电动车征税你还会买电动车吗?

        乘联会数据显示,今年7月,国内新能源车零售渗透率已达到26.7%,较2021年7月14.8%的渗透率提升11.9个百分点。从目前的市场发展看,明年新能源车的渗透率或有望达到35%。

新能源汽车现状

        新能源汽车作为近年来最为热门的赛道股,尽管有较高的业绩增长支撑,但其较高的估值水平仍令许多投资者望而却步,在此情形下,新能源、汽车等板块究竟是否还有投资机会?

买电动车要交税你还会买吗?

新能源汽车1年走势图

来源:点掌财经

        从图中可以看出新能源汽车从去年十二月的跌跌不休,到四月下旬开始的一路上涨,到现在的位置来看也是达到了前期的高点位置。从行业间估值的横向比较来看,目前新能源汽车作为市场热点,估值仍处在相对较高的位置,彰显市场信心与偏好。

上证指数新能源汽车板块估值

买电动车要交税你还会买吗?

上证指数3年市盈率

来源:点掌财经

        上证指数板块当前市盈率12.53, 三年市盈率中位数13.46, 三年市盈率当前分位20%;在经历了年初以来市场的调整后,A股整体估值已处于历史较低水平,尽管经历了一波反弹市场估值仍存在一定优势。

买电动车要交税你还会买吗?

新能源汽车估值柱状图

来源:点掌财经

        新能源汽车板块的估值一直维持在高位,当前高估了58%,是由于反弹以来资金的大量抄底,新能源汽车反弹幅度较大,现处于相对估值高位,是为数不多的仍高于历史中位值的板块,这也是充分彰显了市场对其的信心与偏好。

新能源汽车涨幅较大,行情末端注意控制风险

        本次反弹以来,新能源板块整体涨幅较大,未来或仍有结构性机会,但行情末端仍以控制波动,逢高兑现为主。

        以上就是关于新能源汽车的相关内容了,还想看更多精彩内容的朋友可以关注点掌财经,更多优质内容在点掌财经等着你!爱生活!会投资!和靠谱的人一起聊股票!

        程家栋,执业证书编号:A0460121080010,阿牛智投业务许可证:91370100724977116F。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