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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项投资风险压顶!2900亿安防巨头海康威视大跌5%

二八大杠 来源:二八大杠 22-08-15 13:14

近日,两则有关海康威视的消息甚嚣尘上。

一则是海康威视半年报发布,净利首次下滑。

一则是私募巨头冯柳66亿大举加仓海康威视

一则利空,一则利好。从今日盘面来看,利好终究还是没有打败利空。海康威视开盘便开启了下坡路走势,最大跌幅甚至超过6%,此前连续8个交易日上涨。

12项投资风险压顶!2900亿安防巨头海康威视大跌5% 海康威视3年走势

来源:点掌财经

海康威视成立于2001年,致力于将物联感知、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服务于千行百业,主要产品包括各种网络摄像机、热成像产品、存储产品、安检产品等。2010年05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从近三年走势来看,海康威视属于“腰斩股”,午盘股价31.7元,距离最高点的66元已经减半。

半年报提示了12大投资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在开篇特别向投资者提示了12大风险。

这12大风险包括:全球新冠疫情风险、经济下行风险、地缘政治环境风险、全球经营风险、供应链风险、法律合规风险、汇率波动风险、技术更新换代风险、客户支付能力下降导致的应收风险、内部管理风险、网络安全风险、知识产权风险。

在全球经营风险中海康威视指出,公司业务覆盖全球 150 多个国家和地区,全球广泛存在的逆全球化趋势、经济波动、债务违约等潜在风险难以消除,公司海外业务的经营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在法律合规风险方面指出,世界多边贸易体制面临冲击,商业活动需要遵守的各地法律法规非常复杂,世界各国对数据的监管趋严,业务的合规性要求提高,如果公司的法律合规能力无法跟上形势发展,将给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二季度时,有媒体称海康威视可能面临比华为更严重的制裁,海康威视一度因可能会被美国严厉制裁的传闻,导致股价大跌。你认为,哪种风险会对海康威视影响最大呢?

净利、现金流等重要指标均同比下滑

12项投资风险压顶!2900亿安防巨头海康威视大跌5% 海康威视半年报主要财务数据

来源:深交所

8月12日,海康威视2022年半年报显示,今年上半年共实现营业收入372.58亿元,同比增长9.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称“净利润”)为57.59亿元,同比下滑11.14%。经营活动现金流为-21.58亿,比上年同期减少209%。

12项投资风险压顶!2900亿安防巨头海康威视大跌5%海康威视现金流

来源:点掌财经

从现金流来看,海康威视中报的经营活动现金流、投资现金流、筹资现金流全部为负。从历年来看,投资现金流、筹资现金流也长期处于负的区间。

海康威视在主营业务分析中指出,2022年上半年,公司研发投入46.75亿元,同比增长20.56%。公司将继续保持技术研发投入,持续巩固智能技术基础,不断丰富智能设备种类,潜心挖掘智能应用效果,为公司在智能物联领域的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面对挑战方面,报告指出,国内市场遭遇疫情挑战,境外遭遇负面舆情,对公司的稳健经营带来冲击。公司面对疫情,勤勉务实、克服困难,快速跟进市场需求,努力保障业务稳健开展。面对外部政治经济形势变化带来的不确定性,公司保持与各方的通畅交流,努力消除误解,保持战略备货水位,保障业务稳健推进。

12项投资风险压顶!2900亿安防巨头海康威视大跌5% 海康威视历年净利润

来源:点掌财经

从历年净利润来看,海康威视的盈利能力比较稳定,呈现逐年上升态势,成长能力一般。

创新业务势头良好

半年报指出,公司创新业务整体收入70.08亿元,同比增长25.62%,占公司营收比重达到18.81%,创新业务发展势头良好,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不断注入新动力萤石网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审核通过,机器人分拆上市预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创新业务子公司分拆上市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海康威视投资潜力如何?

12项投资风险压顶!2900亿安防巨头海康威视大跌5%

海康威视主力控盘

来源:点掌财经

主力控盘方面,海康威视的股东人数环比大幅增加,控盘程度极高,基金高控盘,汇金新进。截至半年报报告期末,海康威视股东人数为42.82万,比一季度增加了12万人之多。

12项投资风险压顶!2900亿安防巨头海康威视大跌5% 海康威视估值空间

来源:点掌财经

从估值空间来看,海康威视二季度估值空间环比减少,最新估值有空有所上升。中枢价值空间为19%,中枢价值39.90元,股价运行在合理区,估值区间27.30-45.60元。

海康威视具备高价股大数据机器人MSCI成分人工智能等题材,概念较为丰富;但其所属行业近年表现一般。可以适量配置该股,但要注意选时,控制仓位。

你看好海康威视吗?欢迎一起聊聊!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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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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