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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锅!殡仪馆群发温馨短信?“殡葬第一股”日子好过吗?

二八大杠 来源:二八大杠 22-08-30 16:53

近日,安徽省怀宁县不少居民收到了这样一条“瘆人”的短信:“【怀宁县殡仪馆】温馨提示:根据县政府《通告》精神,自9月1日起,社会车辆一律不得非法从事遗体接运业务,由怀宁县殡仪馆统一安排车辆接运……严禁携带‘三无’(无品牌、无合格证、无发票)骨灰盒和纸鞭进入殡仪馆。“

炸锅!殡仪馆群发温馨短信?“殡葬第一股”日子好过吗? 

“抢钱的还出公文了?”殡仪馆的规定合理吗?

这条并不温馨的短信在网上传播后,引发大量网友的不满。

有网友认为有关部门该管管了!“明目张胆的垄断敛钱”、“不但专横跋扈,还有理有据有靠山,关键还这么肆无忌惮”、“过世人的家入想用啥用啥,难道殡仪馆天价出售的东西别人就得天价买入?这也太过了。”

不少网友对骨灰盒要求不理解:“三无骨灰盒可能对骨灰的安全造成隐患?”、“不合格的骨灰盒甲醛超标?”

更多网友认为,殡仪馆是响应国家政策和社会发展建立起来的,应该为人民服务。

政府《通告》啥内容?

短信中提到”根据县政府《通告》精神“。笔者从怀宁县政府官网上发现,8月20日有一条《【殡葬改革】怀宁县召开殡葬服务专项整治动员会》的消息。

炸锅!殡仪馆群发温馨短信?“殡葬第一股”日子好过吗? 来源:怀宁县政府官网

会议强调,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宣传展板和宣传车等多种方式,加大殡葬服务专项整治相关内容宣传,切实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做细做实群众工作,形成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强大合力,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会议布置了依法整治殡葬行业运输车辆违法违规行为、殡仪服务乱象治理,加强殡葬服务、禁放禁烧新增场所管理等工作,会议还就殡葬服务基本业务作了说明。

“殡葬第一股”日子好过吗?

坊间流传着一句话:“南福寿,北福成,中国殡葬大小王”。福寿园是国内最大殡葬上市企业,在香港上市。福成股份则是A股唯一拥有殡葬业务的企业,并被称为“殡葬第一股”。

福成股份原本是家食品企业,产品及服务包括生鲜肉、肉制品、乳制品、面食、烘焙食品、速食(预制菜)、中餐、西餐等系列。

2015年,福成股份通过定增方式收购控股股东旗下灵山宝塔陵园,由此从食品业跨界殡葬服务行业,成为A股唯一一家拥有殡葬陵园业务的公司。2018年,福成股份完成对湖南韶山天德福地陵园60%股权的收购。

福成股份于2022年8月23日披露中报,公司2022上半年实现营业总收入5.6亿元,同比下降11.9%;实现归母净利润8184万元,同比下降17.4%;每股收益为0.1元。咋回事?殡葬业不赚钱吗?

炸锅!殡仪馆群发温馨短信?“殡葬第一股”日子好过吗? 福成股份参控股公司情况

来源:上交所

福成股份参控股公司情况来看,三河灵山宝塔陵园有限公司的总资产最多,达6.3亿。营业收入上,福成肥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6706万,最多;其次是灵山宝塔陵园4738万。从净利润来看,灵山宝塔陵园公司最高,为2781万,贡献了福成股份绝大部分净利润。换句话说,福成股份,是靠殡葬服务赚钱的,其他业务的贡献微乎其微。

中报中指出,殡葬服务行业是近几年新增业务,属地特征较为明显,与行业紧密关联的数据主要是死亡率和火化率等指标。公司殡葬服务业务进行公墓开发和维护,向客户提供各类墓位、殡仪服务和殡仪用品销售。公司灵山宝塔陵园总面积760 余亩,总共可提供墓位约 12.5 万个,位于北京大七环与京秦高速交汇口,可为常住人口超 2000 万的北京及周边市民提供殡葬一体化服务。

对于殡葬服务的风险,福成股份方面表示,2018 年 9 月,民政部公布《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国家将建立基本殡葬 公共服务制度,基本殡葬服务实行政府定价并动态调整,明确严厉打击违法兴建殡葬设施行为, 这对我们依法合规经营的殡葬行业而言,是挑战,更是机遇。伴随着京津冀一体化国家战略推动,公司生产经营主体地域环保监管力度日益加强,对公司所属食品加工行业的持续经营和发展存在一定的制约风险。

福成股份值得投资吗?

阿牛智投数据显示,8月30日福成股份股价为7.24元,总市值59.27亿,风险回报率为-0.15。

炸锅!殡仪馆群发温馨短信?“殡葬第一股”日子好过吗? 福成股份历年收入

来源:点掌财经

从历年数据来看,福成股份的成长能力较弱,2021年收入同比下滑。2022年二季度收入同样出现下滑,毛利率为32%。

炸锅!殡仪馆群发温馨短信?“殡葬第一股”日子好过吗?福成股份业务构成

来源:阿牛智投

从业务构成图来看,福成股份业务以食品加工业为主,占主营业务收入的71%;而殡葬业务的毛利率达到87%,妥妥的暴利,但在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只有10%。

总的来说,公司成长能力表现不佳,控盘程度高游资高控盘。股性较妖,主力难以跟随,总体操作价值不大。你认为呢?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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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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