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金秋九月 市场迎转机

王进 来源:王进 22-08-30 17:25

大盘研判

       送走了炎热的八月,我们即将迎来金秋九月,九月份的行情相对八月笔者认为有一定的转机,但大的影响因素上仍然没有太多的实质变化,因此,行情的主基调仍是震荡,但重心会有所上移。

       理由如下:

       1)A股估值处于历史低分位,安全边际高,给市场提供强大的支撑力,数据显示:上证指数板块当前市盈率12.50, 长期市盈率中位数15.22, 长期市盈率当前分位24%。

金秋九月 市场迎转机

上证指数和市盈率走势图

来源:点掌财经

       2)流动性环境向好趋势增强。当下金融和经济数据均下滑的背景下,8月份央行调降 MLF利率10个基点,随后 LPR 跟随调降且更重视中长端,5年期LPR调降15个基点,说明央行对中长期贷款提振的支持力度更大,引导资金向中长期贷款发力,利好中长期贷款需求释放,此操作对实体和A股都有一定向上的推动力。

       3)外部的风险因素减弱。目前美国面对高通胀,经济下滑压力,加息周期仍在延续,美股的动荡在所难免,但国内市场除了政策上的对冲外,A股投资者对于美股的加息的认知在不断得到纠偏,美股的边际影响在逐步减弱,同时,近期消息面上关于中美审计监管合作协议落地,有望避免中概股自美被动退市,减缓了中概股的波动对国内市场的情绪影响。

       除此之外,随着上市公司半年报8月底披露完毕,市场会进入到一段时间的业绩空窗期,也有望提升市场的风险偏好。但我们看到以上积极因素的同时,也看到宏观经济压力仍存,货币政策大幅放开的概率不大,指数暂不具备大幅上涨的基础,但政策的陆续出台落地及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下短期下行风险也有限,没有系统性风险,震荡行情中更多是结构性机会。

热点聚焦

大消费:消费电子

       看好逻辑:三季度为消费电子传统旺季,苹果与华为新机发布有望带动行业基本面持续复苏。据媒体报道,华为将于9月6日举行Mate50系列及全场景新品秋季发布会。同时,苹果公司已决定于当地时间9月7日周三(北京时间9月8日周四凌晨)举行秋季发布会,届时或将公布新款iPhone 14手机等一系列新产品。

       同时,消费电子领域黑科技频现,预计苹果最快于2023年1月发布AR/MR,可能是继iphone后下一个革命性消费电子产品,苹果AR/MR将采用眼球追踪。目前苹果产业链板块选时处于红K可参与期。

金秋九月 市场迎转机

苹果板块选时图

来源:阿牛智投

数字经济

       看好逻辑:华为全联接大会2022+阿里云栖大会事件驱动。据媒体报道以及过往时间推断,9月下旬,10月上旬将迎来数字经济方面的两大重磅盛会。

       其中,华为官宣表示,将于9月19日-21日于泰国曼谷举办“华为全联接大会2022”,据悉,大会以“释放数字生产力”为主题,共同探讨行业数字化的发展方向和未来机遇。而阿里云栖大会往年主题主要聚焦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前沿技术方向。  

       同时,数字经济政策面也利好持续。近日,工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中提出,从2022年到2025年,打造4000-6000家“小灯塔”企业作为数字化转型样本。

金秋九月 市场迎转机

云计算收入走势图

来源:点掌财经

总结

       9月市场没有系统性风险,震荡行情中更多是结构性机会。可以关注消费电子,数字经济方向。

       阿牛智投投资顾问:王进,证书编号:A0460620120001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