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年底,防火防盗更要防18个跌停

张春林 来源:张春林 17-12-01 16:42

  一边是外资大喊抄底,一边是摩根大通减持中国平安1.4亿股高位套现115亿港币,另外还减持中国石油1亿股套现9亿港币。

年底,防火防盗更要防18个跌停

  世界上最长的路,原来真的是套路……

  今天上证指数没涨没跌,创业板指数上涨接近2%,个股多数上涨,少数下跌,舒缓了一下周四的大兵压境的紧张氛围。

  我们宁愿看到这种指数不涨但少数股跌的行情,也不要那种指数猛涨而多数股下跌的行情。未来市场结构或将发生变化,目前处于变化之初,值得投资者提前注意。

  临近周末,今天就不展开讨论,直接亮明观点,供大家参考:

  一、沪指目前到达半年线,此位附近上下两难,整体技术走势上偏弱,以弱震荡为主基调。

  二、今天创业板指数上涨近2%,对市场人气激发较为明显,涨得好的股票多数为超跌小盘股。近期张家港行大立科技等超跌股频频涨停,预示年底游资开始有所活跃,小盘超跌题材股构成短线最大的投机性机会,包括一些高弹性的次新股群体,都存在技术反弹的要求。

  三、蓝筹白马经过连续调之后,部分龙头下调幅度接近20%,短线杀跌动力有所减弱,预计后市进入盘整阶段的可能性较大,时间将以月为单位统计。

  四、小盘科技股开始慢慢活跃起来,今天芯片、半导体LED云计算、互联网、网络安全人工智能表现活跃,而周期性板块当中的水泥、煤炭钢铁等跌幅居前,周期股和科技股似乎开始形成跷跷板效应。相对而言,后市绩优科技股的机会更值得投资者关注。

  五、预计12月份行情以震荡为主基调,这种趋势可能延续到春节前,传统意义上称之为冬播,明年两会前后,市场又将出现一波政策性催化行情。所以震荡时也是投资者精心挑选年货时机。

  六、主要方向上由前期白马大金融大权重,转向低估超跌绩优中小市值的行情龙头标的。涵盖了节能环保人工智能云计算、芯片、半导体、高铁、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互联网金融等诸多新兴行业。

  七、最近芯片概念持续走强,在泛科技股当中表现最突出。从主力资金流向看,芯片概念股主力资金合计净流入8.18亿元,市场追捧效应开始显现。数据显示,近一个月来,31只芯片概念股获得券商机构买入型评级,其中4只个股获买入型评级5次以上,分别是四维图新光迅科技劲嘉股份雅克科技

年底,防火防盗更要防18个跌停

  八、最后也要提示各位,最近既有江南嘉捷18个涨停板,也有ST众和18个跌停板,前者借壳,后者由于退市压力。*ST中绒今年以来出现了22个跌停板,位居首位,*ST中安21个跌停板位居次席。ST板块今年的颓势已经毋庸赘言,距离它们保壳的时间,已经不多了。除了这类股票需要注意外,连续两年亏损的股票,或许也面临着较大的压力。泸天化贝因美宝色股份等数多只非ST股票继去年亏损后今年预告再度亏损。此外,一些去年亏损且今年三季报也亏损的股票也可能面临同样的压力。智慧农业友好集团、新日恒力等20多只去年净利亏损的股票今年三季报亏损。

  临近年底,防火防盗防偷防退市,祭旗名单未出,需要多多防备。

  风险提示

  郑重提示:本栏目刊载的信息仅为记录每日盘后观察而发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做出决策。本顾问力求本栏目刊载的信息准确可靠,但对这些信息和判断的准确性或完整性不作保证,亦不对因使用该等信息而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本顾问不会从事任何形式的代客理财、分成等非法证券业务,不会有任何形式的个人收款帐号,不会在任何公开场合,推荐任何具体投资标的,文中所提及的个股,仅是案例分析并非个股推荐,大盘分析和市场策略建议,仅供参考,据此买卖,盈亏自负!本博主请各位投资者不信谣、不传谣,理性投资,谨防上当受骗。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