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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信息1102

郑国荣 来源:郑国荣 22-11-02 08:40

【国际市场】

周二(11月1日)美股高开低走,三大指数集体收跌。截至收盘,道指跌0.24%,报32,653.20点;标普500指数跌0.41%,报3,856.10点;纳指跌0.89%,报10,890.85点。

当前,市场正在为美联储连续第四次“加息75个基点”作准备。不过投资者更关注未来的利率路径。有分析称,明天应该是本轮加息周期的最后一次“75个基点”,12月大概率把步伐放缓至“50个基点”。

大型科技股多数走低,电动汽车股涨跌不一,中概股逆势上扬。

COMEX 12月黄金期货收涨约0.6%,报1649.7美元/盎司。

WTI 原油期货收涨2.12%,报88.37美元/桶;

个股公告
1. 中国恒大:子公司向盛京银行提供的质押股权已被执行
2. 盈趣科技:电子烟核心模组并不在征*范围内
3. 龙湖集团:控股股东增持3144万港元股票及280万美元优先**
4. 酒鬼酒:未来要实现1000个以上***目标
5. 中国电建:十四五期间计划核准投建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约2300万千瓦 总投资超1600亿元
6. 通富微电:定增结果:大基金二期获配近3亿元
7. 东方盛虹:EVA粒子价格出现底部回升的趋势
8. 万邦德:终止收购康臣药业29.5%股份
9. 保利发展:拟发行20亿元公司债 用于置换前期到期债务
10. ST众泰:公司股票11月3日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11. 通威股份:控股股东减持1200万张可转债
12. 太阳能:公司已有许多项目进入此次第一批补贴核查项目清单
13. 奥来德:拟向控股股东定增募资2.4亿元
14. 华大基因:染色体检测试剂盒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
15. 科新机电:拟投建清洁能源高端装备示范基地项目
16. 威唐工业:拟定增募资不超过6.9亿元
17. 时空科技:拟以3000万元-6000万元回购股份
18. 九典制药:铝碳酸镁咀嚼片拟中选广东省阿比特龙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19. 龙湖集团:计划提前偿还部分2023年到期的银团贷款
20. 风华高科:占公司总股本15.84%的限*股11月4日上市流通

游资和机构龙虎榜
国轩高科( 002074 ):两机构买1.79亿
平高电气( 600312 ):三机构买1.01亿
紫燕食品( 603057 ):三机构买6042万
格尔软件( 603232 ):三机构买5884万
众生药业( 002317 ):三机构买3720万
酒鬼酒( 000799 ):三机构买1.05亿,两机构卖4418万
东方雨虹( 002271 ):三机构买1.8亿,三机构卖9809万
力星股份( 300421 ):四机构买6621万,四机构卖3389万
邦基科技( 603151 ):招商上海梅花路及东北上海迎春路游资主买,一机构买1887万
通合科技( 300491 ):兴业厦门湖里大道及长江上海复兴中路游资主买,一机构买1346万
亚翔集成( 603929 ):长城广东分公司及银河深圳坪山游资主买,一机构买1025万,一机构卖433万
君亭酒店( 301073 ):东方张家港东环路及浙商杭州杭大路游资主买,两机构买1516万,三机构卖1371万
新力金融( 600318 ):华鑫佛山南海海五路及国君成都北一环路游资主买,一机构卖227万
深桑达A( 000032 ):南京南京大钟亭及华鑫上海宛平南路游资主买,两机构卖1.7亿
香梨股份( 600506 ):中财上海中山东二路及华鑫佛山南海海五路游资主买
中再资环( 600217 ):中财南昌红谷大道中及海通南昌南京东路游资主买
城地香江( 603887 ):国君福州华林路及华鑫佛山南海海五路游资主买
科兴制药( 688136 ):上海苏州太湖西路及长城杭州文一西路游资主买
神奇制药( 600613 ):中财无锡分公司及中信西安朱雀大街游资主买
大港股份( 002077 ):华鑫宁波分公司及东亚深圳分公司游资主买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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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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