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虚拟现实,未来值得关注吗?

刘明清 来源:刘明清 22-11-07 17:54

        近日,一条关于虚拟现实的利好新闻刷爆各大投资平台。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复组建国家石墨烯创新中心、国家虚拟现实创新中心、国家超高清视频创新中心等3家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虚拟现实创新中心依托南昌虚拟现实研究院有限公司组建,聚焦制约我国虚拟现实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难题。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加强对3家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的指导,和有关地方共同推动创新中心加快建设,督促创新中心不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行业服务能力,为制造业关键领域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那么,什么是虚拟现实呢?虚拟现实技术(英文名称:Virtual Reality,缩写为VR),又称虚拟实境或灵境技术,是20世纪发展起来的一项全新的实用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囊括计算机、电子信息、仿真技术,其基本实现方式是以计算机技术为主,利用并综合三维图形技术、多媒体技术、仿真技术、显示技术、伺服技术等多种高科技的最新发展成果,借助计算机等设备产生一个逼真的三维视觉、触觉、嗅觉等多种感官体验的虚拟世界,从而使处于虚拟世界中的人产生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

        抛弃各种专业术语,刘老师一句话告诉你,虚拟现实就是:具有很高真实感觉的假东西。

虚拟现实,未来值得关注吗?

虚拟现实构想图

来源:网络

        随着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各行各业对VR技术的需求日益旺盛。应用场景有很多,有些已经发展起来了,有些还在继续探索中。下面刘老师列举几个重要应用包括:

1,游戏,影视娱乐,旅游教育。这个是普通人接触最多的应用,例如VR眼镜。

2,立体设计及展示,比如房屋室内设计展示,桥梁设计,城市规划设计。

3,医学,根据病人情况,虚拟出一个病人模型,进行手术药物等治疗预演,提高成功率。

4,航空,军事,模拟出真实的航天飞行地理环境,训练环境等,降低真实训练的成本,消除实战对地形等的陌生感。

5,工业,诸如家电汽车,虚拟模型更加让设计者制造者熟悉了解产品全貌以及局部细节,更容易把握全局以及有针对性的局部调整。

虚拟现实,未来值得关注吗?

虚拟现实应用

来源:网络

        在这个时间节点,虚拟现实概念得到的国家层面的政策支持,未来随着股市的运行,这个板块也有望获得更多资金涌入从而走高爆发。下面我们通过阿牛智投大数据来详细解读一下这个板块的具体趋势前景到底如何。

        首先:我们看一下这个板块行业的从业人数情况。

虚拟现实,未来值得关注吗?

虚拟现实板块从业人员图

来源:点掌财经

        虚拟现实板块从业人数截至2022年三季度为167家公司,总人数为1364811人,同比增长144.82%,可以看出是该行业一个快速扩张的状态。

        其次,我们再来看下公司在从业人数快速扩张的情况下,他的收入利润情况如何,有没有跟上扩张的脚步。

虚拟现实,未来值得关注吗?

虚拟现实板块平均收入图

来源:点掌财经

        虚拟现实板块2022三季度收入77.35亿元,同比上升61.73%。

虚拟现实,未来值得关注吗?

虚拟现实板块平均净利润图

来源:点掌财经

        虚拟现实板块2022三季度平均净利润2.16亿,同比上升141.52%。综合收入和净利润两项数据来看,高速扩张的虚拟现实板块,同样也带来了业绩上的提升,而且是比较明显的。

        最后,再来看一下,既然这个行业前景如此之好,收入利润也很不错,那么代表一个行业的扩张意愿指标,在建工程怎么样呢?

虚拟现实,未来值得关注吗?

虚拟现实板块在建工程图

来源:点掌财经

        可以看出虚拟现实板块截至2022年三季度平均在建工程11.75亿,同比上升71.28%。今年已公布的三个季度数据,虽然增幅平稳,但相较于去年同期,今年的在建力度可谓是都维持在一个高水平,说明行业各家公司也都很看好虚拟现实的未来发展前景,从而舍得加大扩张投入。

        综上所述,虚拟现实板块,作为一个新型科技产业的细分领域,他的未来前景,以及可应用的场景十分丰富且重要,整个行业处在一个高速扩张发张的过程当中,并且目前还有国家政策的方向指引,是十分值得期待和跟踪关注的一个板块。

        喜欢文章的朋友欢迎点赞、评论、转发,您的支持是刘老师最大的动力!关于其他您喜欢关注的话题,板块,也欢迎随时留言,互动交流!

 刘明清  证书编号:A0460621080001,阿牛智投业务许可证:91370100724977116F 。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