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 综合
  • 股票
  • 板块
  • 嘉宾
  • 课程
  • 基金
  • 经理
  • 说说
  • 快评
  • 消息
  • 好看
  • 话题

月MACD走平向上,大阳线呼之欲出!

2022.12.14.随笔.***

 世界杯落幕在即。

-月线大幅飙升或可前瞻。

 本周,世界杯将决出胜负,4强中,均有可能出一个冠军或新的冠军,当然,我更愿意梅西为首的阿根廷夺取,当然这是个人意愿。

 无论怎么排序,本周将落下帷幕。

 轰轰烈烈的世界杯,对市场的干扰有限,几乎没有阻拦市场震荡向上的进程,只是略略压缩了它的升幅而已,世界杯落幕,毕竟是遵命牛震荡向上之下的世界杯;毕竟是遵命牛下的大双底形成后的世界杯,对市场没有阻挠,显示市场之强劲,同时,因为月MACD的“险象”,反而给市场控盘主力群发力,发巨力留有了巨大空间,期盼400点的月线,或连续几周的周阳线协同组成的400多点的上涨空间,即在眼前喷薄欲出。

 月DFI,已经因为震荡向上,而使得它由向下而开始走平,且悄悄地向上了。

 勾头,金叉,是必须的,一定的!

 否则,岂能称之为牛市?!

附图:(上证月线图)

 月MACD走平向上,大阳线呼之欲出!

 以上就是当下的月线图,右侧的MACD中的DIF相比左侧的,明显开始收敛、走平、甚至于略略拐头向上了。

 促使她勾头金叉的,必须有一根力度与图中的A.B。两根相仿的月线大阳线的横空出世,方才可能达标。

 最近因为震荡向上,第一根-即11月的月线因为较有力度的中大阳线,而致使DIF有了改善。

 回看当时极端的、几乎有再向下步入0轴下方的形态,已经得到明显改善了。

 回看11.17号做的月线图,月MACD的状况。

 附图:(上证月线)

月MACD走平向上,大阳线呼之欲出! 

  以上是2022.11.17号做的月MACD的走势图。

  明显可以看出右侧的MACD的DIF,是拐头向下,且有拖累DEA,也顺势向下步入0轴下方的意味。

  当然,这是不可能的。

  正因为不可能,牛市中必须反身向上,以月大阳线的暴涨,迅速将DIF拐头向上金叉与DEA,这是必须的,甚至于已经达到刻不容缓的地步了。

 故2023的第一个月,可能是收大阳线的最后时刻。

  月MACD的功效,其在牛市中的形态-不可能再度回到0轴下方运行,这是没有悬念的。月MACD支持牛市确立、持续运行的稳定一致性,超过企图其它任何指标,这是我的发现发明,也就是如此,我看好后市,看好会有400多点大阳线的横空出世,是那么坚信不疑的。

  任何数据、指标、形态,确定性、必然性、稳定一致性,是我们研判后市的基础,纲举目张!

  显示出左右摇摆的指标、形态,是我们避之唯恐不及的东西,忽略不计、不记!!

 月MACD图中细微的变化,千万不要忽略无视;最终金叉勾头,是大方向。

  预测本周上涨,极小高位小阳星星,给出的信号,是十分可靠的,压盘洗盘,利用人们恐高的脆弱,控盘主力群伺机扫货,给出了本周上涨的空间。

  当然,世界杯本周结束,最精彩的三场比赛或可影响市场走势,这两天的弱势,是世界杯尾声的反应,正常!

  本周一顺势洗盘,略缩量;周二、三亦显弱势,均属世界杯尾声的反应,但本周收阳线是大概率,当然收小阴线亦有可能,也就是世界杯的4根周线组成,接近06世界杯的k线组合,总体是震荡向上的,甚至于好于06世界杯的形态。

  世界杯尾声,决出冠军,这是赌彩最高潮,市场反而极弱,可以理解。

  大循环周期,以2863的2022.4.27号计算,13+-1个月的上涨时间,高度约4150左右。

  2885点,是两点共振的产物,21个月与14个月的共振,(14就是13的斐波那契序列。),世界杯后,大盘将迅捷上涨,2023年的1-2月间,迎接400点以上的月大阳线!

  本周收阳线,欢送世界杯顺利闭幕。

2022.12.14.随笔.***

 月MACD走平向上,大阳线呼之欲出!

月MACD走平向上,大阳线呼之欲出!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