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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者多劳,能干继续干,分清到底是狼还是羊!

壁立千仞 来源:壁立千仞 17-12-14 20:27

能者多劳,能干继续干。本人不擅长目前的行情。做不了不做!

寒冬没过,冬藏的就冬藏。天天有机会,那是万里挑一的人干的事情!

有人有能力天天干。有人需要休息,就像我,就继续看看市场表演和机构忽悠就行。各人有个人的优缺点,能者多劳!

回调阶段能做到,也能赚到钱的那就是高人!我们不眼红!这个市场真的不是所有人都能够入场赚钱的!

目前做的得心应手的那是两种人:一、擅长回调阶段的高手;二、万里挑一的精英!而大部分散户肯定不是这两种人里的!

机构天天忽悠的就是散户,主力不赚散户的资金,到哪里赚钱去!机构和私募就是把散户带到沟里才能赚钱的!机构和私募是有杠杆的,看着涨了不到5个点,他们早把十几二十个点赚走了。散户就是拿着铁锹在战场上和导弹在拼杀,结果不言而语!

动脑筋想想看,机构私募赚的谁的钱!他们和散户是一个利益立场,那就是犯病神经的人是这样想的。

狼披着伪善的羊皮在羊群里混,两种情况:要么就是利用,要么就是等机会猎杀!

好好留好种子,等待春播行情吧!不要想着所有好事都一个人占有,可能么?做梦吧!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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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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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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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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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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