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 综合
  • 股票
  • 板块
  • 嘉宾
  • 课程
  • 基金
  • 经理
  • 说说
  • 快评
  • 消息
  • 好看
  • 话题

0202【老邢判势】-《下周开启“趋势突破或加速”上涨》

邢玉春 来源:邢玉春 23-02-03 01:52

0202【老邢判势】-《下周开启“趋势突破或加速”上涨》
       春节后的4个交易日,上证指数呈现出高开低走、回落上升的宽幅震荡。本周是跨越1月份和2月份的特殊一周,对于节后第一周的走势,我在1月20日《兔年大吉,打出2月低点就上攻》文章中预判:“开市后进行5个交易日的震荡调整,打出2月份低点再进行上攻”,下面我延续节前的判断思路做一下具体分析。
       1月30日上证指数高开在3308.87点,最高达到3310.49点,但是高开后大幅回落,收盘在3269.32点,而最高3310.49点是以11月最高3158.57点和12月最高3226.08点计算控制,最终形成了1月份最高点,需要重视的是,3310.49点上穿了测算数据0.0225点,这就埋藏了主力的布局意图,这个高点仅仅是1月份的高点,不会成为1季度的高点,也就是迟早还要突破

0202【老邢判势】-《下周开启“趋势突破或加速”上涨》

       经过1月30日的下跌,昨天2月1日开盘在3262.20点,最低打到3245.41点后强势拉升,收盘在3284.92点,收涨29.25点,比1月3日收涨27.25点超出2.00点。2月份开盘首日如同1月份开盘首日一样强势上涨,表明当天的低点非同小可,测算结果显示该点是以1月最低3073.05点和当天开盘3262.20点计算控制,具备有月K线级别的空间条件,这就是说2月份的最低点如同1月份的低点一样,在开盘首日就给打出来了。

0202【老邢判势】-《下周开启“趋势突破或加速”上涨》

       本周前4个交易日的宽幅震荡,除了在打1月份最高点和2月份最低点外,也是在围绕3278.19点进行波动。自从11月1日反转以来,我在说说文章和视频号里一直在讲,3099.92点是反转向上的第一目标,第二目标就是去年9月13日的3278.19点,这个点位如同3226.08点一样,突破后经过震荡,只要站上去就会展开新的上涨行情。
       1月31日高开后跌回了3278.17点下方,2月1日的中阳线站了上去,尽管今天盘中下穿,但收盘仍然位于该点之上。

0202【老邢判势】-《下周开启“趋势突破或加速”上涨》

       就在2月1日上证指数形成具备月K线级别空间条件的3245.41点当天,管理层发布了有关注册制的重要消息,这个消息并不是什么“利好”还是“利空”,而是一个正常的工作安排,只不过在比较重要的时候“适时发布”而已。我们回顾2021年12月10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定调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12月13日上证指数形成3708.94点,之后下跌4个多月打到2863.65点,那是因为上证指数当时处在由3731.69点开始的E浪调整过程,本来就该下跌,而不是注册制的“利空”所致。目前的情况,则是完成E浪下跌,进入一轮新的上涨行情过程中,本身就该涨

0202【老邢判势】-《下周开启“趋势突破或加速”上涨》

       1月20日的文章中我说“开市后进行5个交易日的震荡调整”,是基于明天(2月3日)遇到比较重要的“时空联动”时间点,如果这个时间打到某个“标志性”点位下方,并且形成具备月K线级别空间条件的低点,就会形成2月份的低点转折向上。
       根据我20多年的研究总结,时间周期发挥作用的表现形式有3种:1、宏观调控政策等重要信息发布或重大事项安排;2、上涨形成高位转折点,下跌形成低位转折点;3、原有运行趋势突破或加速。实际运行中,第2、第3种表现,往往伴随第1种表现同时出现。
       第1和第2种表现形式比较常见,第3种相对较少,最典型的案例:2020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并颁布《香港国安法》,7月1日爆发了直线上涨行情,属于第1和第3中表现形式同时出现。
       2月1日上证指数形成了以1月3日低点和当天开盘点计算控制的3245.41点,当天管理层发布注册制改革正式启动的消息,上证指数连续2天站在3278.17点上方,由此判断明天的时间点再打个新的低点是不可能的,最理想的状态是继续围绕3278.17点小幅震荡,等到2月6日我所预计的时间再涨,那将是“趋势突破或加速”上涨行情的开启,也是时间周期发挥作用的第1和第3中表现形式同时出现。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