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证监会底气十足地早早公布了2017年度“监管年报”:证监会2017年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24件,罚没款金额74.79亿元,同比增长74.74%,市场禁入44人,同比增长18.91%,行政处罚决定数量、罚没款金额、市场禁入人数均创历史新高。
事实胜于雄辩,数据是最有说服力的。“监管年报”表明,在2017年里,证监会强化市场监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实落实在了实际行动中。特别值得肯定的是,在2017年,证监会查处了一些大案要案以及影响力巨大的案件。如冯小树案、鲜言案、九好集团与鞍重股份“忽悠式重组”案、雅百特财务造假案等。时至2017年年末,著名影视明星赵薇也因犯案进入到了证监会的监管范围。这件案件市场影响大、社会关注度高,证监会依法严肃处理,及时回应了投资者关切。
不过,正如前辈们所言:成绩不说跑不了 问题不说不得了。前辈们对待成绩的这种态度是值得我们借鉴的。尤其是当我们面对2017年证监会“监管年报”的时候,我们在看到2017年证监会在监管方面所取得的成绩时,也需要对从严监管背后所隐藏的三大问题予以高度的重视,并尽快予以解决。
首先是证监会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情况要公开透明。目前证监会对一些违法违规行为给予的处罚确实体现了“从严查处、从重处罚”的原则。但这些处罚的执行情况却是一个谜。实际上,处罚决定的执行情况也是市场非常关注的,它涉及到从严执法的效果问题。尤其是一些大案要案的执行情况,投资者更加关注。如果最终执行不到位,这就意味着“从严监管”打了折扣。
所以,行政处罚的执行情况需要做到公开透明。毕竟从过去的执行情况来看,有的罚单是没有得到执行的。比如亿安科技案,堪称是本世纪A股市场的第一个天价罚单,当时开出的罚单是8.98亿元。但由于当事人已经潜逃,该罚单是否得到执行至今仍是一个谜。又如不久前被证监会罚款100万元的牛散吴峻乐,被曝目前还有5.21亿元的罚金未得到执行,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正是基于执行不到位情况的存在,所以市场更关心鲜言34.7亿元罚单、冯小树4.99亿元罚单的执行情况,因为这二者的罚款之和占据了2017年证监会全部罚款金额的一半以上,如果执行不到位,那么2017年证监会监管的成绩就要大打折扣了,“从严监管”的“英名”也会受损。
其次是个人处罚重、上市公司处罚轻。从2017年证监会开出的罚单来看,天价罚单被个人所包揽,而涉及到上市公司的处罚都很轻,哪怕是顶格处罚,罚金也就60万元封顶。象对鲜言、冯小树的罚单都是针对个人而来。而雅百特财务造假案虽然性质恶劣,造假金额巨大,但证监会开出的顶格处罚罚单也就是60万元而已。这就难怪被强制退市的欣泰电气倍感委屈,起诉证监会。因为财务造假公司在A股市场并不少见,但不少公司却是逍遥法外,并没有受到严惩,而欣泰电气却被强制退市,欣泰电气心中的不服是显而易见的。当然,这其中涉及到《证券法》的不合理之处,但这种不合理之处需要尽快得到完善,为此,证监会需要积极推动《证券法》的修改。
其三是违法违规行为受到了查处但投资者利益却没有得到维护。以鲜言案为例,如果处罚执行到位的话,鲜言将要缴纳34.7亿元的罚金,其个人当然因此受到了处罚。但因为鲜言案而蒙受损失的投资者,他们的利益却并没有得到保护。虽然这些投资者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维权,但鲜言在缴纳了34.7亿元罚金之后是否还有能力赔偿投资者却是一个现实问题。实际上,鲜言案损害的是投资者的利益,对鲜言的罚金首先应该拿出来赔偿投资者。但目前的做法是罚金都上缴国库了,这也是现行《证券法》的规定。这实际上再次暴露出《证券法》的不合理之处,有必要及时地予以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