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再发: “ 本波行情克隆谁?”

任启亮 来源:任启亮 18-03-27 22:00

2018.3.28.随笔.任启亮

再发:

“ 本波行情克隆谁?”

 我认为本轮行情克隆5178-2850的暴跌行情,总体形态有令人吃惊的相似处:杀跌陡峭、反弹构筑双顶后寻机杀跌。

附图:

再发: “ 本波行情克隆谁?”

 5178暴跌在右面,右面的3373等同现在的3062点,黄色块处比较一下:

  右面的黄色块处是构筑双顶后开始再度快速、垂直下跌的。

  我认为目前的第一个顶部已经构筑完毕,仔细看左图,双顶的第二个顶本周可能完毕,高度约3323左右。

  历史往往简单重复,简单到难以相信的地步,只要你有信心和信仰。

  克隆与复制是我的发明,它的无比巨大的威力就是:不用研究什么均线系统、时间周期、盘口语言、MACD、KDJ等等技术指标,只要大致确立可复制的标的,那么超前预测,就在你的眼前。

  当然,克隆并非时时处处。

  走势已经在路上了,未来不久将会得到验证的。

  一句话,3062不是底!!(破解3062不是底还有其它方法。)

  回踩、构筑双底论只是幻觉和美好愿望,这是技术不精、视野狭窄、捣捣浆糊而已的随便说说罢了。

  或者说,3062必破的结局,他们拥有的技术、方法、及所谓的基本面、政策面、技术面的“三碗面”是无法参透的。

 本周冲高回落,3323左右见高。

2018.3.12.随笔.任启亮“

以上是3.12号的随笔,文章中的图片是3.9号制作的。后来市场的走势惊人的相似。

 附图:

再发: “ 本波行情克隆谁?”

  目前走出来了,何其相似奈尔。它们的差异仅仅在于细节,不妨碍总体趋势判断的细节而已。

  再做预测,将3062看做3373。

  3373-2850=253

3062-253=2539

  也就是说,破2638以后的底部就在2539左右。

 时间不会太久的。

技术上早就超前、穿越,将未来的走势尽显在一根

k线、一组k线、一组k线形成的形态之中了。

   寻寻觅觅,在政策面、基本面、消息面的“三碗面”中捣鼓,想对市场做出靠谱的预测、判断,真的是徒劳的。

  几乎没有成功的人,几乎没有成功的案例!!

  克隆是我的发明,是所有技术中的最最尖端的技术,易学,只要认准克隆标的物即可,学问在这里!!我有全面论述克隆的文章,而且在随笔中多次提示过。

  认为美国挑起贸易摩檫及美联储加息导致了市场的暴跌,是不全面的、很不全面的。

  市场早就酝酿、盘旋着暴跌的朕兆了,我在我的展望中,特别是我的随笔再发: “ 本波行情克隆谁?”

真真切切的提示了巨大风险的来临!不是短暂的风险,在我的”大异象“随笔发表之际,”贸易摩檫及加息“均未发生!!!

  ”大异象“就是季k线穿头破脚!胜过全球资本市场所有专家学者、分析师绑在一起的能量!!我在2.9号就发现了它!

  现在,距离收第一季度季k线只有3天,和我在“三月展望”中的预测差不多,收在3192左右有难度。

  ”大异象“是客观存在,它高悬于季k线的历史图谱的高位处。有几个人如我那样,以大篇幅的文字、图片警示天下?

”大异象“随笔首发是2.22号;”大异象“再发是3.18号。加息、贸易摩檫均为发生,加息是3.22号的周四凌晨,贸易摩檫更晚些。

我明确表明”大异象“预测2018年是全年震荡下行的行情、含盖4个季度的风险!!(机会在破2638后才会有550点左右的反弹行情。)

真正有效的、高级的技术,往往都是简洁明了、一看就懂的!!

  破3062,已经不远了!

  本周是个逃命周,道指会反抽,力度不会太小。

  以为反抽就是行情,那么就要犯大错误了!

  许多分析师老是说,我们并不悲观。

  你的悲观与乐观有用吗?滚滚向下的潮流任何人、任何组织、集团都无法阻挡的,顺者-昌,逆者亡。

  在这股潮流面前,悲观胜于乐观!!

  悲观,你就会空仓、小仓、谨慎、慎之又慎!!

  尤其是创业板,两天的反弹幅度惊人,缺口亦补;但是,最终的破位、破1571是没有悬念的!有行情,绝对不会这么迫不及待!它的内在动机不要怀疑:出货!

  我是超前预测创业板今年必收阳线的,但是1571点的出现令人怀疑,但是,不改变我对创业板今年仍然收阳线的判断。

创业板第二季度收阴线!!!

月末几天杀跌是2638以来的常态,逢高派发好时机!!

2018.3.28.随笔.任启亮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