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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进入强势反弹格局

杨继农 来源:杨继农 18-07-13 07:18

短期进入强势反弹格局



一. 7月13日股市前瞻:


上证指数昨天放量反弹,创下了近期反弹的新高,创业板也是大幅反弹。

昨天新华社发文《A股估值处于历史底部,中国经济有底气应对挑战》认为,总体来看,市场调整幅度在可控范围内,不宜将金融领域的个别事件或阶段性表现夸大为“金融恐慌”。改革开放40年的实践验证,中国经济与金融经受住了各种危机的考验,有信心有能力应对各种挑战。


官方媒体的打气,以及贸易纠纷有所缓解的信息报道,为昨天的股市带来了信心,上证指数昨天放量反弹,创下了近期反弹的新高,特别是成交量的放大,表明有短期资金踊跃进场的迹象,但资金进场是否具有持续性,还需要进一步的观察。


昨天上证指数收复2800点整数关,说明短期市场重新步入强势,但在昨天下午的交易过程中,也出现了放量滞涨的迹象,显示市场分歧较大,同时多头也缺乏横扫千军的气势,在最近的缺口2857点面前,显得畏首畏尾,没有一举拿下的决心和勇气。接下来我们仍然需要观察成交量的变动情况,来确定本轮反弹的级别和空间。

短期行情可期,价值低估之后产生修复性质的反弹,但也不要过于亢奋,目前对经济增长和流动性的预期,并不支持产生高估值的上涨行情,能够达到平均估值水平已经是不错的反弹目标了。

从中期均线趋势的角度来看,上证指数目前仍然处于下行的趋势,因此上证指数的交易策略为中线观望,短线交易。
(当然,这只是对上证指数的基本判断,个股的情况千差万别,需要区别对待。)

二. 看期货做现货:


1. 上证50指数:股指期货显示,持仓总数减少442手,空头主力撤退离场的迹象,短线继续走高的走势。中线观望,短线交易。


2. 沪深300指数:股指期货显示,持仓总数减少1033手,空头主力撤退离场的迹象,短线继续走高的走势。中线观望,短线交易。


3. 中证500指数:股指期货显示,持仓总数增加178手,空头主力持续阻击的迹象,短线冲高回落的走势。中线观望,短线交易。

三. 周五延续周四的趋势:


周五是一周的收官,一般都会延续周四的趋势。
昨天周四放量上涨,成交量出现了本周首次“双大于”的情况,即既大于上周的平均单日成交量,也大于前一交易日的成交量。
上涨创反弹新高加上“双大于”的成交量,说明短期行情步入强势状态,本周周阳线已无悬念,今天仍可保持惯性强势的格局。

四. 外围股市的影响:


随着人民币的国际化,A股市场与全球股市有了越来越多的联动反应,欧美股市是我们判断A股短期运行节奏的一个角度。
昨晚美国股市集体上涨,道琼斯指数上涨0.91%,纳斯达克指数上涨1.39%,标普500指数上涨0.89%,对今天A股走势的影响为正面。

五. 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变动对周期类板块的影响:


A股中周期类板块的个股价格跟国际大宗商品的价格变动密切相关,跟踪昨晚国际大宗商品价格的波动有助于我们判断周期类板块个股股价的变动方向。
昨晚布伦特原油期货上涨1.36%,COMEX黄金期货上涨0.27%,国际铜价上涨1.30%,铝价下跌0.92%,锌价上涨0.45%,大豆价格上涨0.15%。



六. 量化交易方案:


上证指数昨天放量上涨,按照“基准量交易模型”,收盘前的交易方向是逢低做多。
按照“基准量交易模型”,今天我们继续设定几种实盘交易情况,来确定收盘前的交易方向:


1. 如果今天成交量大于1450亿并且是上涨的话,逢低买入或持股待涨;


2. 如果今天成交量在1450亿与1703亿之间并且上涨的话,暂时持股不动,因为第一天这个级别的缩量上涨是可以接受的;


3. 如果今天成交量小于1450亿并且是上涨的话,适当减仓,这个量能级别的缩量上涨是无法持续的;


4. 如果今天成交量大于1450亿并且是下跌的话,适当减仓,短线还有回调空间;


5. 如果实盘情况与上述情况不符合,大盘就不会出现大的波动,暂时持股观望为主。


备注:每天减仓的交易时间是收盘前的20分钟,适当减仓是指持股数量的20%。本交易模型适用于股指期货或指数化产品ETF的交易,或用本交易模型来确定市场的强弱程度来调节股票的持仓比例。
祝大家交易顺利!!!

七. 最新上市公司信息:


兔宝宝:拟1亿至3亿元追加回购公司股份


汇金通:预中标近4700万元国网采购项目


东方园林:联合中标15.28亿元PPP项目


龙元建设:预中标9.5亿元PPP项目


长春经开:董事长增持270万股拟继续增持


宇通客车:收到8.37亿元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


御家汇:拟斥资8亿元建设全球面膜智能生产基地


浦发银行:部分高管合计买入公司股票34.85万股


志邦股份:拟收购澳大利亚厨柜制造商47%股权



(具体的选股思路请参阅已经上线的牛金大学提高班课程“主力K线战法”)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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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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