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掌财经PC首页顶部banner
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回购潮上演 关注一类公司

李国辉 来源:李国辉 18-07-19 17:40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A股再现回购潮,尤其是美的集团公布的40亿元回购,引发了众多投资者的拍手叫好。同时,从历史角度看,每次回购集中上演的时候,基本都是市场的底部区间,因此,当下的市场点位也有部分市场人士认为是底部。

什么是股票回购,回购是否是利好,回购之后股价能否上涨,对于这一系列的问题,笔者将在本文中结合市场的一些案例尝试给朋友们做出解答。

回购潮上演 关注一类公司

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该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的行为。

从回购的动机出发,分为主动回购和被动回购,主动回购是为了实现某些目标回购,主要包括增强投资者信心、自由现金流管理、EPS最大化、优化财务杠杆、实施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等,被动回购可能因为重组、并购方业绩承诺补偿兑现、员工离职等原因。而回购的股票可以作为库藏股保留,不再属于发行在外的股票;也可能直接注销,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

从近期的股票回购情况来看,中衡设计就属于股权激励,而美的集团则将回购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潮上演 关注一类公司

回购潮上演 关注一类公司

那么这两种方式有什么不同么,其实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主要表现在回购之后公司每股收益的变化,进而带来估值的变化。

注销股本:总股本减少;货币资金减少,EPS增加,PE降低。

股权激励:总股本不变;货币资金减少,EPS不变,PE不变。

在成熟市场,尤其是美国股市,回购从上世纪50年代已经开始了,在最近的10年时间里,美国上市公司股票回购规模逐步增大,据统计,2010~2012年平均每年回购近3000亿美元;2013~2017年平均每年回购约4400亿美元。今年美股回购规模再创新高,据不完全统计,截至7月12日,美国上市公司在2018年的股票回购规模已经超过5000亿美元。据美林美银的研究显示,今年以来美股上涨的主要动力在于公司的回购,尤其是科技股的上涨。

在A股,2005年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标志着我国公开市场股票回购正式开启。并且,股权激励回购一直是股票回购的主要部分,但2018年以来,主要因为市场连续大幅下调,公司更有动力主动进行股票回购。在目前公布的回购预案中,增强投资者信心的普通回购215个,股权激励回购405个。

从历史上看,共有三次比较集中的回购期,分别是2012年10月至2013年6月、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2017年6月至今,可以看出,大规模股票回购主要集中在市场处于较低位置或市场连续下跌的时候,尤其今年上半年市场大幅回调背景下股票回购规模明显扩大。

一般情况来看,当公司为了稳定股价而进行股票回购时,短期能够向市场传递积极信号,对股价的刺激作用显著。因为公司管理者相比投资者具有信息优势,当管理者认为公司股价被低估或者公司未来盈余会高于市场预期时,会选择进行回购,向市场传递出其看好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号,从而能够对公司的股价起到短期的提振作用。此外,公司通过现金进行回购,显示公司具有充足的自由现金流,传递出公司经营良好的信息。并且股票回购注销使公司总股本减少,在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将会提高,有利于增加公司市场价值。

但从另一个方面来看,回购使得公司可用于长期投资的资金大幅减少,削弱公司未来的竞争力或者成长性;而据哈佛教授Jesse M.Fried的研究显示,回购带来的真正的问题是使得高管更富而已,并以股东利益为代价的:回购可以让高管将相关的股票价值系统性从股东手中转移到高管手中:当高管奖金条款需要满足EPS指标时,他们回购(缩小分母);当高管需要减持时,他们回购(冲高股价);但需要创造更多的股票需求时,他们回购。

因此,上市公司股票回购是投资者进行价值判断的参考因素之一,但不能简单一概而论。不仅要区分股票回购的动机和目的,还需要结合上市公司基本面进行综合判断,具体个股具体分析!

笔者精选了一批为增强投资者信心而进行回购且估值低于合理价值的公司,这才是真正应该关注的个股,想免费领取的朋友,可以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领取。

回购潮上演 关注一类公司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