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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怒了,深夜发文!

老庄主 来源:老庄主 18-08-29 09:56

今日新股

申购代码   732297  股票简称  永新光学  发行价格  25.87元

公司主营 主要从事光学显微镜、光学元件组件和其他光学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新闻精选

1、国办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8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有序加快境外已上市新药在境内上市审批。

2、总理:将采取更为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决不允许强制技术转让。

3、财政部:严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平衡好防风险和稳增长的关系 继续推进存量政府债务置换

4、肖亚庆:积极推进股权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改革,扎实推进战略性重组

5、河北出台意见支持外商参与雄安新区规划建设

6、IPO发审会今日三过二:青岛银行和苏州迈为顺利过会

7、中国恒大回应“回A进展”:等待合适时机进行重组上市

8、滴滴:顺风车业务在安全保护措施没有获得用户认可之前无限期下线。

9、上周新增投资者数为23.12万,环比增加0.35%

10、Nalco氧化铝最新招标成交价格周环比上涨7%

11、美股普涨,纳指、标普连续三个交易日创新高,纳指收涨0.15%;COMEX 12月黄金期货收跌0.1%;WTI 10月原油期货收跌0.49%。

操作策略

昨夜,美股又涨了。

有一种股市叫别人家的股市,要么大涨,要么小涨,总之就是天天涨;美股又创新高了,川普又在推特炫耀,这种自卖自夸虽然恶心,但也无力反驳。再看看A股,看着自己手中的股票,底气不足啊!

中弘股份澄清公告,对于加多宝集团不与公司沟通擅自发表的声明深表遗憾和无奈,不排除加多宝集团在进一步核实后继续发出其他声明,公司认为与加多宝协议的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晚间深交所发问询函,邀请澄清并复牌,中弘股份也公告,公司可能会终止上市;A股历史上,还从来没有低于一元“仙股”退市的,这一次,中弘会创造新历史吗?昨天在涨停板追的人,估计今天要哭了。

目前是出于2000亿关税的空窗期,相对来说比较安全,目前市场面临短线一个较强的压力位,在这里蓄势整固后,大盘仍有震荡向上的动能,目前沪指支撑位在2750附近,压力位2784。

短线这两天还有上攻的机会,主要把握科技股、5G和超跌银行股的机会,做好高抛低吸为主,市场风险不大,但某些股还是有较大风险,特别是业绩变脸的股票。

个股上,平安银行浪潮信息中国国航继续持股观察。中通国脉也暂时拿着看看,有拉升即可止盈。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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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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