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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策略会,大家13点准时签到,不见不散

乐观
张海宁 来源:张海宁 18-09-02 12:11

内容提要

1.证监会就沪伦通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31日表示,证监会起草发布《上海交易所和伦敦交易所市场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规定》,监管规定即日起向市场征求意见。

   常德鹏介绍,规则包括三十条,一是明确沪伦通CDR的申请审核制度;二是明确CDR跨境转换安排;三是明确CDR持续监管要求,四是明确境内上市公司境外发行GDR安排,对CDR发行条件和价格等作出规定;五是强化监管执法,明确法律责任。

2.26家企业苦等IPO批文!证监会:将保持新股发行常态化

   截至目前,仍有26家已过会企业在苦等IPO批文。同时,31日晚间,证监会答复人大提案称,下一步,证监会将保持新股发行常态化,提高审核标准透明度,不断深化发行制度改革。继续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现场检查工作力度,完善规则,强化落实,严厉查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问题,以高质量的信息披露促上市公司规范健康发展。

3.证监会:将认真考虑修改公司法中“同股同权”“一股一表决权”等规定

    证监会答复人大提案称,目前,证券法修订草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并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关于修改公司法中“同股同权”、“一股一表决权”等规定,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灵活的制度形式,兼顾相关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建议,我们将在下一步修改公司法的工作中,会同有关方面加强研究论证,认真予以考虑。

4.新个税法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10月1日起实施

   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5.李克强要求基本药物目录调整,重点聚焦癌症、儿科、慢性病等病种

   李克强总理8月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有效性和安全性明确、成本效益比显著的187种中西药调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本次拟调入的187种药品中,有肿瘤用药12种,其中靶向治疗药品6种;有临床急需儿童药品22种;纳入了全球首个也是唯一一个口服、泛基因型、单一片剂的丙肝治疗新药。李克强表示,基本药物目录调整,要重点聚焦影响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

券商策略

国金证券

    中期选举是美国政治重要的风向标,本届中期选举将于2018年11月6日举行。中期选举结果将对美国政治格局、中美贸易摩擦等产生一定影响。1)对美国政治格局的影响可分为共和党继续保持两院多数、民主党获得两院多数、民主党获得两院中的一院三种情况具体分析;2)短期来看,以中期选举为焦点,中美贸易摩擦存在一定博弈空间;但中长期来看,中期选举结果对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方向和趋势整体影响有限。共和党和民主党在“贸易上对华采取强硬措施”这一大方向上几乎达成了一致意见,中美贸易局势并不会因为中期选举结果的不同而发生明显转变。

中原证券:A股周策略:短期利好因素增多,下周关注大盘蓝筹

   预计下周美股长牛仍会持续,美债短期内也难以走出熊平,外围系统性风险因素仍然不可忽视;下周养老目标基金的落地将会提振A股情绪,对下周行情形成利好。叠加MSCI纳入指数调整前夕,这将进一步巩固大盘蓝筹的配置预期,因此利好于上证50等指数表现;本周房租和鲜菜在内的物价上涨将明显推高8-9月份通胀预期,有利于商贸零售、食品饮料和餐饮旅游等相关板块的表现;预计下周上证指数表现将会有所改善,大盘股表现好于中小创,上证综指有望回到2800点上方运行,将在2700-2850点区间内震荡格局。建议短期可以继续关注区域建设等政策焦点,中线可以继续均衡布局银行、消费、建材和通信等板块,长线继续推荐关注成长价值板块、国企改革和知识产权概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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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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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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