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股往金来
18-09-26 13:38
21日晚财政部等三部委近日印发通知,为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科技创新,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技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相比2015年11月出台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本次政策在抵扣比例方面有较大幅度提升,从50%提升至75%。对比2017年5月出台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本次政策适用企业范围全面扩大,由科技中小企业扩大至所有企业,政策执行时间延长,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专家表示,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有助于更精准为企业科技创新进行减税,对于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原有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应缴总额=收入-费用,原先企业研发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的50%加计扣除,也就是说,本来1亿的研发费用,按照1.5亿的研发费用进行扣除,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下降5000万。
如果按高科技企业15%的所得税税率计算,所有费用都可以足额扣除的情况下,等于企业少缴纳所得5000x15%=750万元。
现在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等于5000万变成了7500万,企业少缴纳所得税变成了1125万元,新政后减税375万元。同样,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也有类似的效果
而据中信证券估算,研发支出占比最高的国防军工、通信、计算机、机械和建筑这五个行业受益幅度最大,对应的盈利增厚比例分别为6.07%、5.26%、4.10%、3.89%、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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