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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财经早参

A股牛掌柜 来源:A股牛掌柜 18-11-08 08:47

财经要闻

1、习总书记对上海提出了5个方面的工作要求,要把增设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这3项新的重大任务完成好。

2、习总书记:希望上海把洋山港建设好、管理好、发展好。

3、美国民主党在当天举行的中期选举中夺回国会众议院控制权,共和党则进一步巩固了参议院多数党地位,美国国会将再度进入“分裂”时代。

4、财政部: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结束征求意见,执行过程中还将动态调整。

5、广东发布“民营经济十条”,鼓励民营房地产企业转型发展,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

6、经济参考报头版刊文称,下一步,预计政府将继续致力于降低民营和小微企业的税费成本。

7、工信部暂停受理27家企业新能源汽车新产品申报,万向电动等上榜。

8、券商股权质押业务门槛未降,没听说有“无平仓线”业务。

9、A股首例:*ST尤夫获专项解困基金举牌,持股达到5%。

10、恒大健康公告称,11月7日,时颖对贾跃亭和合资公司Smart King提出仲裁全面反诉,要求贾跃亭和合资公司履行合约。

11、美国三大股指均收涨逾2%,道指涨近550点,连涨三日。纳指涨2.6%,科技股大涨。

12、金价收涨0.2%,终结三连跌走势;美油连跌八日,创近八个月最低收盘价。

热点题材

5G | 据媒体报道,美国芯片巨头高通公司在首届进博会上称,多项试验获得成功,5G将在明年实现商用。在中国,高通与包括运营商、OEM厂商、基础设备提供商、云服务商和开发者在内的多个合作伙伴展开广泛的合作,加快5G终端开发。其委托第三方调研结果显示,到2035年5G将在全球创造12.3万亿美元经济产出。

点评:目前,5G技术试验第三阶段测试已于今年10月完成,5G频谱有望于近期确定。市场对于年底发放5G牌照的呼声较高。机构预计国内运营商资本开支将在2019年重回升势,相关5G概念可关注英维克通光线缆等。

光通信 | 全球照明领导者昕诺飞亮相首届进博会,向3000多家参展企业和超过15万的国内外专业采购商展示了最前沿的照明科技。昕诺飞用“以光筑梦”的主题打造智慧城市应用场景,主要展品包括可见光无线通信技术(LiFi)的首个商业化应用解决方案。

点评:上市公司中,勤上光电为全球LIFI通信领导者,与国内领先科研机构清华等开展LIFI通信研究,在LIFi已经布局多项专利,进展全球领先。飞乐音响年报显示公司研发智能照明产品,运用可见光通信LiFi等集成创新技术,实现智慧照明的可持续发展。

央企改革 | 据《彭博》7日引述知情人士报道,中国大唐集团和中国华电集团正在磋商合并事宜,双方已就合并的大多数技术问题达成协议,目前正在等待中国国务院的批准,若获得通过,该交易将缔造出装机容量全球最大的发电公司。

点评:行业人士认为,五大国有电力集团的整合重组,将有利于提高其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有助于降低相关大型国企之间的恶性竞争。一旦大唐华电合并获批,两大电力集团旗下上市公司如国电南自黔源电力桂冠电力华电能源等将迎来主题投资机会。

早盘分析

窦维德:美股在中期选举后高开高走,道指一举突破所有均线。标普还被60-90天均线压制,纳指最差,仅刚刚突破30天均线。中国ETF基金大涨2.47%,再次攻击到60天线,A50虽然上涨,但是受阻5天线、120天均线,但是20-30天均线支撑。但是,这2个成交量都是比较小,都是背离的上涨。

看看外盘,感觉亚洲盘昨天下午是理解错了?估计又要高开。如果今天高开怎么办?还是踢掉一些为主。尤其量跟不上的时候。目前沪指只有带量突破2675点才算有效突破,今天的冲势应该没那么强。

板块研判上,估计创投还是会继续分化,即使前排中也会出现很多面股,此外就是壳资源股权等,但是力量都分散,主要集中在个股。等于是个股应对。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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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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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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