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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图明显,格局未变!

郭浩 来源:郭浩 18-11-15 12:36

现在市场的格局震荡向上,但走势完全不会按照散户的意愿去运行。上午主板和中心办指数受到8日移动平均线支撑后开始震荡上涨,分时浪形诱惑很大,那么,今日还会重演之前冲高回落的走势吗?这种命题着实让人头痛,上午进去下午回测,追高的朋友一定很苦逼。换个角度,如果是尾盘逢低入场,次日冲高会不会是一个玩短线绝佳机会?

洞悉主力运作意图,价格在震荡区间,分时反复出现冲高回落,其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洗盘。把低位浮动筹码通过区间震荡清洗出去,这对后期价格上涨来说是值得去做的一件事情。那么,这其中的利弊关系是什么?如果现在不进行清洗,而等待价格进入上升趋势,这些松动筹码势必会影响价格的正常上涨,因此,低位震荡洗盘要比拉升中遇到抛压操作起来好的多。或许,这么讲会有一些朋友听不太懂,不过也没有关系,朦朦胧胧的有点感觉就行,但将来一定会有大用。

场内亮点。独角兽狂奔、供气供热再创新高,次新股板块开始活跃,后期可做关注,证券板块回测后重新凝聚上升力量,上海自贸也不敢给老大丢脸,看似有点勉强,但还是创出了新高。纵观盘面景色向好,上午涨停个股增至50多家,星号ST股票多数跌停,从历次市场上涨来看,ST股票跌停往往预示着其它个股的上涨,垃圾被丢弃后总要捡点芝麻,口袋空空的日子还是挺难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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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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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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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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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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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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