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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财经早参

A股牛掌柜 来源:A股牛掌柜 18-11-26 08:56

财经要闻

1、比特币昨日一度跌破3500美元,一周内跌去了40%。

2、油价上周五重挫7%,创近三年来最大周跌幅,布伦特油价已跌破60美元/桶。

3、沪深交易所发布高送转信息披露指引,对上市公司每10股送转5股以上的行为进行规范,要求股份送转比例应当与业绩增长相匹配。

4、央行副行长朱鹤新首次公开谈金控集团监管:严把市场准入关、完善“防火墙”制度。

5、蔡英文24日晚间宣布辞去民进党党主席职务,以示对该党在台湾地区“九合一”选举中的表现负责。

6、证监会:任何人不得利用股份回购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违法行为。

7、上交所:上市公司可通过金融机构借款等回购股,在回购股份方案中必须明确上下限,且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1倍。

8、上交所就市北高新异常走势向部分券商发提示函,同时操作市北高新的机构也被警告。

9、目前,各地政府、券商、险资等成立或拟成立的纾困专项基金规模超5000亿元。

10、多家上海的高新科技企业透露,近日确实收到有关部门下发的《科创板优质企业信息收集表》,要求上报企业名单的具体指标中,研发投入、专利数等被纳入。

11、截至11月25日14:05分,中国电影票房达559亿,已超去年全年票房成绩。

12、美股上周五下跌,已较9月高点下跌逾10%,进入技术性回调区,能源股重创。

13、WTI原油期货下跌7.7%,报50.42美元/桶;周跌幅达到10.7%。

热点题材

1、影视 | 据悉,自11月16日《无名之辈》上映以来,电影口碑一路上升。豆瓣评分上涨到8.4分和斩获年度国产片第二的好成绩,创同档期上映电影评价新高,且在淘票票、猫眼两大票务平台收获9.0、9.2的高分好评。近日上座率第一,场均人次第一;票房也逆袭好莱坞大片。截至周日,票房已超3亿元。据猫眼估算,该片票房有可能突破6亿元。

点评:此前北京文化因参投的《战狼Ⅱ》收获8个涨停,《我不是药神》推动股价收获4个涨停。此次电影《无名之辈》制作成本仅有3000万,有可能会成为年内又一票房黑马。

2、人工智能 |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24日进行专题学习,围绕人大立法监督工作保障和规范人工智能发展进行学习讨论。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强调,力争在人工智能等重要科技领域跨越发展,加快实现整体科技水平从跟跑向并行、领跑的战略性转变。

点评:随着相关扶持政策的陆续落地及相关立法、监督工作的持续推进,国内人工智能领域有望加速爆发,相关上市公司有望受益。可关注,科大讯飞浪潮信息等具有技术优势的国内人工智能领域龙头公司。

3、环保 | 据媒体报道,11月23日至26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出现了一次区域性重污染天气过程,影响范围包括京津冀中南部、山西东南部、山东中西部和河南北部。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河南省等省近30个城市均发布了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北京、天津市发布黄色预警。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北方等地已多次受到雾霾侵袭,多个城市发布橙色预警。

点评:随着治理空气污染工作的持续推进,相关防霾治霾公司有望受益。清新环境是国内雾霾治理领域龙头公司。先河环保是国内规模最大、产品线最全的环境监测仪器专业生产企业,公司大气监测业务将受益于治霾工作的持续推进。

早盘分析

窦维德:A股的周五杀跌,更多的几种情况的综合征体现。一个是投机股的过分超买,被监管后的恐慌出逃。第二个是前几天的集体错判,都还认为是牛市大行情的短线回调,周五才发现错了,开始多翻空杀跌。我就遇到一个私募老手,周四还在反驳我的盘口有其他担忧信号,他还振振有词争辩说,谈判等信息越差,后面预期越好。但是周四早盘却丢了一个烂山芋说:一键清仓了。这些人也是年初79元中国平安看远远没有到位的人。这说明,L型经济下,很多20多年经验都没有遇到过,不要太迷信所谓以前的老手。千万不要一反弹就看牛市来了。

下周怎么办?后市趋势怎么看?肯定还要承接一下周五的调整惯性,但是看外盘中的上述中国因素指数,实际蓝筹没有那么恐慌。下周先假设看沪指的布林下轨2553点,上证50的布林下轨再2383点,一般破一下会有一次反抽。反抽后一下后还难以继续上攻,需要时间去缓慢修复上周的阴包阳破坏形态。也就是,下周下半周寻机自救滚动。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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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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