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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财经早参

A股牛掌柜 来源:A股牛掌柜 18-12-19 08:53

财经要闻

1、习总书记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并表示:要加快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创新,为经济社会发展打造新引擎。

2、《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发布,新建中外合资轿车生产企业项目等调整为备案管理。

3、广东正加紧起草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政策文件,将逐步出台。

4、国家统计局:广东省工信部门正进行整改,适时对外发布PMI等数据。

5、中国日报:中国计划推出更多的主要减税措施。

6、深交所:深化创业板改革,大幅提升对新经济企业的包容性。

7、中证协:28家券商已出资417亿元成立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资管计划。

8、上海市委书记李强:要用好产业优势,聚焦重点领域,推动形成军民融合产业集群,积极服务支撑大国重器建造。

9、山东菏泽取消新购住房限制转让措施。

10、华为宣布已获25份5G商业合同,营收将突破1000亿美元。

11、周二美股高开低走微幅收涨,道指涨0.35%,纳指涨0.45%,标普500指数收平。原油期货暴跌,美油暴跌近8%,创下16个月收盘新低,布油下跌近6%。

热点题材

1、5G | 据华为中国官微18日称,由华为、LightCounting、光迅科技、住友、索尔思等产业链上下游合作伙伴联合发起的第三届50GPAM4技术和产业论坛近日举行,各方围绕如何进一步深化50G PAM4相关的技术和拉动产业发展进行了充分讨论并达成一致共识,产业链上下游对50G PAM4产业前景充满信心,并表示50G PAM4 产品化已经成熟,为5G承载规模商用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

点评光迅科技在业内推出第一款50G PAM4 LR的产品,成为业内标杆,今年推出系列产品50G PAM4 DWDM为OTN系统和5G承载网络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博创科技全面布局光模块,子公司上海圭博研发硅光技术100G及以上速率光模块,产品将广泛应用于数据中心5G承载网络。

2、新能源汽车 | 发改委正式发布《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自2019年1月10日起施行。经国务院同意,《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中新建中外合资轿车生产企业项目、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含现有汽车企业跨类生产纯电动乘用车)项目及其余由省级政府核准的汽车投资项目均不再实行核准管理,调整为备案管理。

点评:据机构统计,从扩产进度和增量需求推算,预计2018年-2020年有望新增产能121-161吉瓦时,对应电设备需求297-396亿元。科恒股份拟收购深圳誉辰、诚捷智能,布局中后段,打造电设备全线龙头。璞泰来电涉笔涂布机绑定ATL/CATL龙头客户,位居国内第三。

3、雄安 ·环保 | 据《河北日报》报道,经过一年多艰苦努力,目前,雄安新区四大规划(包括雄安新区总体规划、起步区控制性规划、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规划)编制已取得明显进展。据媒体最新报道,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总体规划、雄安新区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方案等即将出台,“千年秀林”、新区三县的纳污坑塘整治等项目也陆续启动或完成初步目标。

点评雄安新区在大规模城市建设前,环境治理将率先实施,相关项目也将加速落地。中国电建承建了雄安新区10万亩苗景兼用林建设项目;东珠生态深耕生态湿地修复尤其国家级生态湿地公园建设,公司与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合资成立中林东珠设计院,林科院牵头编制了雄安森林城市规划。

早盘分析

窦维德上证指数,今天看2583点颈线位,如果站稳,就开始60分钟技术反弹,反弹阻力是2600点、最多2天反弹2638点遇阻。随后再回撤震荡。如果2583点不过去呢?也就2550点一线不会破的弱势震荡。这波调整到昨天是22天,那就等34天窗口打开,等待元旦开门红开始春季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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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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