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两个月涨60%的狠角色回踩60日线是机会还是坑?——科信技术(300565)

奶爸柠檬 来源:奶爸柠檬 19-01-25 18:17

两个月涨60%的狠角色回踩60日线是机会还是坑?——科信技术(300565)

复盘回看看股性!今天继续分析网友留言的个股——科信技术(300565),让我们用博弈的思路来判断趋势会如何发展。

一、基本面观察

1、主营范围

公司是一家通信网络基础设施解决方案提供商,专注于为通信运营商、ICT设备商和网络集成商提供FTTX接入网、无限接入网和传输网中通信网络物理连接设备、应用解决方案和技术服务。

是我国最早进行ODN网络建设方案研究的通信设备生产企业之一,具备FTTX接入网中ODN设备端到端全套解决方案,且技术领先。

公司一直注重研发投入,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186项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0项。是中国通信标注化协会会员,主导或参与了41项行业标准的起草修订。

2、财报看点

两个月涨60%的狠角色回踩60日线是机会还是坑?——科信技术(300565)

科信技术也挺有意思的,2016年11月上市以后公司的业绩就开始逐步下滑了,这两年营收、净利润都双双缩水,不知道是不是为了上市提前透支了这两年的一些潜力。

3、机构动向

两个月涨60%的狠角色回踩60日线是机会还是坑?——科信技术(300565)

一般来说上市两三年的时候是股票的一个节点,因为不少限售股要开始解禁了,但凡有点潜力的公司这时候早就被一堆机构捧在手心里,坐等公司逐步释放利好,给解禁股开路的同时,他们也会逢高出货,赚个盆满钵满。

但是科信技术却与众不同,进入2018年以来机构们竟然走了个干干净净,而且竟然连篇像样的研报也没有,看着公司报道里那几条干巴巴的消息感觉真冷清啊!

而且里面竟然还有一条2017年底股东拟清仓减持960万股的公告,这都2019年了,竟然还能看到这么久远的消息,这股怕不是穿越来的吧!

消息面和基本面乏善可陈,咱们还是看看技术面吧!

二、技术分析

复盘回看看股性!一般来说回看的时候最好从长周期看到短周期,咱们就从月线开始看看。

两个月涨60%的狠角色回踩60日线是机会还是坑?——科信技术(300565)

从月线来看,股价走势倒是规律的很,前面都是涨两三个月就跌五个月,前面正好涨了两个月,也不知道新一轮下跌是不是这个月开始算起。

两个月涨60%的狠角色回踩60日线是机会还是坑?——科信技术(300565)

周线博弈位目前来看在14.2元附近,股价暂时受到下行重要均线20月线、60周线和G点线三重压制,这个地方是个观察位,既不能重仓,也最好别试仓,中长线趋势不好的票谨慎为上。

两个月涨60%的狠角色回踩60日线是机会还是坑?——科信技术(300565)

日线的博弈位柠檬找了一下,在2018年3月9日,大概位置在14.5附近,这次股价触底反弹还真冲过去了几次,目前股价和博弈位离的也不算远,不知道是不是有资金想入场做这票了,近几个月借着5G板块集体走强,这票竟然还涨停过三四回。

从十月的低点10.39元算到12月冲高至16.39,这涨幅可是高达57.75%,将近60%的涨幅还真不是谁都比得上的,目前回踩60日线对不少人来说恐怕分不清是上车良机,还是骗人的陷阱。

柠檬认为根本没必要想这么多,60日线无论站住站不住都不用太当回事,接下来还是要看能不能放量站上博弈位了,站不上去就别碰,能站上去才值得考虑,否则还是躲远一点好。

三、结论

科信技术这票基本面看不到什么亮点,技术面近期到是有点被激活股性的意思,能做到两个月内四度涨停,股价振幅将近60%也是个狠角色。

只不过这么个狠角色可不是好相与的,一般人最好离这种票远一点,他涨起来猛,跌的时候也不含糊,前面几次都是连续跌四五个月,碰上急脾气的恐怕磨也会把人磨死的。

以上分析只是柠檬个人观点,不作为投资建议

有愿意交流个股的朋友欢迎留言!

文章作者:爸柠檬 1月25日 第448篇 原创文章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