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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财经早参

A股牛掌柜 来源:A股牛掌柜 19-01-30 08:49

财经要闻

1、中美全面经济对话中方牵头人刘鹤率领中方代表团于当地时间28日下午抵达华盛顿,将同美方就中美经贸问题举行高级别磋商;

2、证监会:易会满近日未召开任何记者招待会讨论做空机制;

3、银保监会简化股权投资计划和保险私募基金注册程序,支持保险机构加大股权投资力度;

4、工信部表示,5G已达到了预商用阶段,有望在今年年中出现一个较好的商用终端;

5、部分机构接到财政部通知,地方政府债投标区间确定为基准加25-40bp;

6、工信部表示,中国2019年新能源车产销有望达到150万辆;

7、多家A股上市公司爆出业绩地雷,人福医药中国人寿、华录百纳、神州电子等多家公司名列其中;

8、苹果最新财报显示,营收、盈利均超市场预期,苹果股价盘后大涨超6%。

热点题材

1、半导体 | 据媒体报道,国内知名的半导体厂商晶晨半导体(Amlogic)已经开启IPO通道,正计划成为首批登陆科创板的企业。上海监管局29日发布的辅导备案基本情况表显示,晶晨半导体已经与国泰君安签署辅导协议并进行辅导备案。

点评: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是是全球无晶圆半导体系统设计的领导者,为多种开放平台提供各种多媒体电子产品,包括OTT、IP机顶盒、智能电视智能家居产品。公司拥有高度优化的高清多媒体处理引擎、系统IP和CPU和GPU技术,为付费电视运营商、OEM和ODM厂商提供产品解决方案。行业人士透露,近几年,晶晨半导体在OTT盒子和电视市场取得不错的增长,支撑了公司业绩的持续上升,其营收和净利规模已经达到主板上市的隐形“红线”,原本晶晨半导体准备在主板上市的,但由于科创板推出在即等多方原因,最终还是选择在科创板上市。A股公司中,华胜天成泰达股份间接持有晶晨半导体股份。

2、家电 | 国家发改委1月29日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 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年)》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改委表示,同鼓励汽车消费一样,《实施方案》提出的鼓励家电消费的政策措施也是要把推动家电产业的整体转型升级,同满足居民高品质家电产品的需求更好地结合起来。

点评:参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曾经实施的“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采用财政补贴等方式推广高效节能智能产品,对购买一级能效的变频空调、冰箱、滚筒洗衣机、平板电视等产品的消费者给予适当补贴。若该政策在全国推广,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预计就可以增加1.5亿台高效节能智能家电的销售,拉动消费约7000亿元,全生命周期节电大概是800亿千瓦时。海信电器、青岛海尔等龙头有望受益补贴政策。

3、银行 | 近期,多家券商发布研报预计,1月新增人民币贷款预计接近3万亿,再创历史新高。同时,央行上周决定创设央行票据互换工具为银行发行永续债提供流动性支持,使得银行能够顺利通过永续债补充资本,预计可撬动超过4万亿的信贷增量,占2018年全年新增贷款总量的1/4。多重利好因素下,A股上市银行也迎来机构密集调研。据Wind数据,1月以来,近40家机构调研了3家上市银行,降准对银行的影响、信贷投向和资产负债配置计划等成为关注焦点。

点评:业内认为,银行资本金压力在上述政策助力下大幅缓解,信贷扩张与资产增速提升,实现以量补价,盈利预期向好。同时,A股上市银行2019年的PB仍在0.7倍附近,低估值提高了银行股的安全边际。另外,对于部分即将发行可转债的银行,市场对转股价与市价价差收窄也有较强预期,短期市场关注度更高。可继续关注我们此前提示的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江苏银行

早盘分析

今日再度出现关于险资的消息,银保监会支持险资加大股权投资力度,这点跟之前的支持增持上市公司股票消息如出一辙,之前的消息并没有引起市场太大的反应,这次能否引起市场共鸣则是需要打上一个问号,毕竟节前所剩交易日不多,观望资金难以下定决心进场操作,我们需要关注的仍然是市场的量能状况,至于大盘收阴还是收阳倒是显得并不是那么重要,操作上继续以保守的思路进行布局,没有太好的机会,不要轻易建新仓。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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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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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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