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十年投资感悟(五)--活着比什么都好

孙宏廷 来源:孙宏廷 15-11-14 12:44

十年投资感悟(五)--活着比什么都好

2008年,对很多人来说,都是一段刻骨铭心的回忆,对我来说,又何尝不是?08年这次熊市来的太快,很多人还没反应过来,指数已经跌了一半,来到了3000点,市场机会少的可怜,这年的7月第一次到券商上班。刚到营业部时,感觉一切都很新鲜,那么多大户室,那么多中小散户,以前我是这里的客户,现在却是这里服务客户的员工了。3年的营业部服务工作,经历了大跌,大涨,慢涨,快跌,快涨,慢跌,结构性行情,普涨行情等,听到了那么多炒股的故事,盈利往事,对股市的认识发生了很多变化,以前只是想想的事情,在这里却每天都在发生,什么价值投资,什么涨停板敢死队,什么短线投机,什么比价效应,什么期现套利等,一个个活生生的故事发生在身边。真是股市如戏,戏如人生!

08年的金融危机,刚好碰到了百年一遇的国际金融危机,国际国内股市一起跌,商品外汇市场一起动荡,证券银行机构出事的出事,重组的重组,连百年通用汽车都退市了,后来在2010年才重新上市交易。凡是经历过这次金融危机而又没倒下的机构,今后在处理投资的时候,肯定多了一份谨慎,要知道在投资的世界,生存比短期的暴利更重要。无论多少了翻番,只要有一个回撤百分之百,就全部归零。而且资金量越大,一旦亏损,损失就越大,可能一次亏损,把前几年赚的都亏掉了。所以要来股市中赚钱,没有一套功夫是不行的,迟早是被鱼肉的命。

在这一年,我们听说西部有个城市的一个期货炒家,从5万炒到了1千多万,然而很快又回到了5万,这个故事只是现实投资生涯中很多故事的浓缩版,可能很多人是花了10年,20年才体会到其中的过程。01-05年的熊市,只是慢慢磨灭投资者的意志,而08年的熊市,则是将投资者的信心在瞬间击碎,很多人从此退出了投资领域,也有些不幸的人选择了轻生,那个10月,相信对很多人来说,是一个难过的10月,是阴沉而又昏暗的10月,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投资在投资的时候,除了向前看,看到盈利后的快感,更重要的是,时刻记住风险,假如没有了本金,会如何,千万不要拿买房,养老的钱来投机,要拿亏的起的钱来博弈!

廷乐研股:20牛币一个,非诚勿扰!基本面为主,技术面为辅,每个股会码字100个以上,我们要的是全面的了解,深入的挖掘,而不是蜻蜓点水,泛泛而谈!需要的朋友可以通过评论提出要求,我会第一时间给大家解答,最晚第二天开盘前回复。股市有风险,我们能做的是尽量的去考虑各种影响股价的因素,但不能保证每个股都能赚钱,据此操作,风险自负!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