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重要策略说明

贤哥 来源:贤哥 19-02-19 22:56

   在今天早盘9:37分贤哥发文章告诉出货,晚上又分享了几个方向。由于节目里发言的时间受到一定限制,所以可能讲的不够透彻,特此发文详细阐述一下当前的策略。

   首先,从指数上说,2780点附近到了,代表着前面一周的逼空行情基本告一段落,后面会有个震荡调整小周期。这里先明确2780点不是2440以来的大反弹周期的最高点,所以调整的幅度不会直上直下的幅度,仅看作一个中间的小调整波段。在这个震荡小周期里,指数波动加大,所以对于盈利效果和盈利时间都需要改变一下预期,即调低预期。这个周期要控制住亏损的比例,那么在超短线操作策略里通常通过仓位的降低来控制风险,这个仓位根据个人的风险承受程度来定,这里仅是举例说明调降的幅度,比如你前面满仓盈利,那么在震荡周期里减少3、4成仓位,等过了再加。如果你前面就6、7成仓位,那么调减个2、3成即可。今天说的内容都是按照跟着贤哥超短线操作策略制定阐述的,自己如果有中长线或其他操作请按照自己的方式决定。

   那么在通过仓位控制了风险后,这个周期超短线还是可以操作的,只是布局的策略不一样了,前面的热点板块全部暂时不关注了,所以早盘发文全部出货,因为这个周期资金会从前期热点里逐步转向防守板块,大资金转换需要一个过程,但我们趁着手里个股表现还好全部获利了结.这就是贤哥的风格,买在启动点,卖在从容时。把剩下的鱼尾行情给其他人吧。所以前期的个股不管赚钱还是套着的都一律出货,毫不犹豫,即使后面再涨也不关心了。例如前期的5G,OLED,农业,锂电池,工业互联网等等。

   这样表示歉意的是,昨天的文章分享的两个个股是选错误了,但思路没错,板块今天是表现的,只是贤哥选的标的表现不好。在超短线里也会碰到这样的问题,对于超短线来说,个股买好后当天的表现是很重要的,表现不好一定是选股出问题了,对于这种错误,第二天开盘直接止损,千万不要幻想!!超短线就是需要纪律的执行,哪怕它后面涨了也不关心了。其实今天早盘贤哥一看走势就知道不对了,发文告知不要买了,可惜大家手很快都买好了,所以贤哥这里再次致歉!

   那么近期的操作策略里,对于选择的题材板块主要会转向军工环保、汽车等防御性板块,所以我们出干净前期的票,再慢慢布局新板块。只是这里在强调一下,布局的时候不会像上周一样无脑买的方式,还是需要些技巧,尤其是仓位一定控制住。炒股能赚钱就是因为赚钱的时候赚大钱,亏钱的是一定比赚的要少才行。

   为什么看好军工,其实上周的说说就提到过该板块,有资金慢慢进呢,今天强势表现,很多子版块都已经站上年线或即将冲击年线,预示要逐渐走强。而且军工又分很多子版块,例如北斗导航板块、大飞机板块、航母板块、军民融合板块等等,适合资金四处抢钱。比如今天晚上节目里分享的北斗导航板块里的强势股,不要追高开很多的,如果遇到指数下跌造成个股略微回调且不放大量的,即视为小盘整是比较合适的买点。当然如果你怕踏空的话,也可以以小的仓位先介入,这样即使追高了,心里也是能承受的。

   综上所述:通过调整仓位的方式进行防御策略操作,布局的方向需要符合三类的其中之一:

1、基本面选股

2、短期做防御类性质的板块或题材

3、被贤哥看出来的主力操盘异常个股

   如果看完上述内容还不够明白的,再来问我,欢迎大家多在节目里来互动,等到实战课开始了,就有充足的时间讲策略、讲技巧、讲一些详细的内容了。目前只能现在节目里,了结贤哥的风格、思考策略的方式、以及选股能力的效果。希望在实战课开课之前,收看贤哥节目的都赚大钱,好来购买贤哥的实战课。

本周还有两次直播节目:2月20日周三 早上8:30-9:30

               2月22日周五 晚上20:30-21:30

祝大家2019年股票投资顺利!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