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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帆-均线舞者早参快递】公告早知道

建投能源(000600):拟10.5亿元获注张河湾公司和秦热公司股权 7日起复牌

拟5.21元/股,向控股股东建投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张河湾公司45%股权和秦热公司40%股权,标的资产整体成交金额为104,921.35万元。通过本次重组,建投能源将进一步扩大装机容量、提高资产规模,提升建投能源在河北电网的市场份额。同时,建投集团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公司股票将于3月7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江苏新能(603693):有意收购扬州艳阳天新能源60%股权

拟收购其持有的扬州艳阳天新能源有限公司60%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意向性协议的目标公司主营业务为太阳能发电,现运营管理的宝应柳堡渔光互补光伏发电一、二期项目装机容量合计为112MW。如本次交易最终实施,将有助于扩大公司主营业务规模,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

鄂尔多斯(600295):重组获通过 7日起复牌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证监会无条件通过,公司股票自2019年3月7日开市起复牌。

国机汽车(600335):重组获通过 7日起复牌

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证监会无条件通过,公司股票自2019年3月7日开市起复牌。

股权转让

聚飞光电(300303):一诺财达受让公司8.95%股份

公司股东王桂山,拟将其持有全部1.14亿股股份,以3.03元/股的价格协议转让给深圳市一诺财达投资有限公司,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8.95%,转让总价为3.45亿元。此次股份转让过户事项完成后,一诺财达将持有公司8.95%股份。

合同投资

东珠生态(603359):联合体中标雄安新区植树造林项目

公司所属联合体于近日收到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所属联合体为雄安新区2019年植树造林项目(春季)设计施工总承包第四标段中标人,中标价1.15亿元。

新设公司

晨鸣纸业(000488):斥资7.9亿元参与发起设立潍坊晨鸣新旧动能转换股权投资基金

公司拟与晨鸣资管、恒新资本、潍坊金控、寿光金投共同合作发起设立潍坊晨鸣新旧动能转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10亿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7.9亿元,占比79%。

增持回购

瑞普生物(300119):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上调至15元/股

公司调整回购股份预案,将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由10元/股,修订为15元/股;明确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万孚生物(300482):拟3000万元至6000万元回购股份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不超39元/股(含)的价格,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不高于6000万元。

年报季报

长春高新(000661):2018年净利同比增52% 拟10派8元

公司2018年营收为53.75亿元,同比增长31%;净利为10.06亿元,同比增长52%。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

西部创业(000557):2018年净利同比增69%

2018年营收为7.6亿元,同比增长15%;净利为1.47亿元,同比增长69%。

其他

红宇新材(300345):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建湘晖鸿 7日复牌

公司实控人朱红玉、朱明楚当日与建湘晖鸿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拟将合计持有的公司26.17%股份所涉及的表决权委托给建湘晖鸿行使。当日朱红玉、朱明楚、朱红专与建湘晖鸿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此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建湘晖鸿可以实际支配的红宇新材表决权股份合计达27.57%。建湘晖鸿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建湘晖鸿实控人卢建之将成为公司实控人。股票3月7日起复牌。

中天能源(60085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

控股股东中天资产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实控人邓天洲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国厚天源行使。本次表决权委托完成后,国厚天源通过表决权委托的形式取得对公司18.70%股份的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召集权等权利,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控人将从邓天洲、黄博变更为国厚天源实控人李厚文。

皖通科技(00233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川省国防科工办和国防科工局原则同意公司实控人王中胜、杨世宁、杨新子等三人将公司股票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南方银谷。本次表决权委托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由王中胜、杨世宁、杨新子等三人变更为南方银谷,实际控制人由王中胜、杨世宁、杨新子等三人变更为南方银谷的实际控制人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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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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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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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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