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Future),一种相对简单的金融工具,指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时间以事先约定的价格进行某种商品交易活动的合约。
期权(Option),是上个世纪末期兴起的一种金融衍生产品(Derivatives)。金融衍生产品通常是指从原生资产(Underlying Assets)派生出来的金融工具。金融衍生产品的共同特征是保证金交易,即只要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就可进行全额交易,不需实际上的本金转移,合约的了结一般也采用现金差价结算的方式进行,只有在到期日以实物交割方式履约的合约才需要买方交足货款。期权的购买者被赋予一项在到期日(欧式期权)或到期日之前任意时间(美式期权)以预先约定的价格(Strike Price) 购买或出售某种商品/证券的权利。期权分为买方期权(Call Option,又称看涨期权)和卖方期权(Put Option,又称看跌期权)。期权的持有人称为多头(Long Position),而期权的出售方称为空头(Short Position)。之所以期权的买卖可以实现,是因为买卖双方对市场的预期不同或者目的不同。
以下讨论的均为欧式期权。
期权原本是为了降低风险而设计的,例如,你是一个农民,预计今年10月(现在是1月份)会收获100斤大米,那么你会担心那个时候市场的大米价格会下跌(假设1月份大米的市场价格为每斤10元)。这种情况下,通常的做法是买入看跌期权(Long a Put Option),即买入到期日为10月的100斤大米的看跌期权,执行价格(Strike Price)假设为每斤10元。这样,你拥有了10月份以10元每斤的价格卖出100斤大米的权利(而非义务)。当然,取得这项权利是要付出代价的,假设该项期权的价格为每斤1元(权利金)。下面看看价格波动时会发生什么:
情形1:假设10月份大米的市场价格p大于每斤10元,那么你不会选择执行期权,而会将100斤大米直接在市场出售,获得100p元收入,减去100元权利金,获利100(p-1)元。
情形2:假设10月份大米的市场价格小于每斤10元,那么你便执行期权,以10元每斤价格卖出100斤大米,获得1000元收入,减去100元权利金,获利900元。
也就是说,无论怎样,10月份你都能保证至少有900元的利润。
如果你是一个聪明的农民,你会想:“如果我卖出看涨期权,结果如何?”假如你卖出到期日为10月的100斤大米的看涨期权,执行价格为每斤10元,你便给予别人在10月份以10元每斤的价格从你这里买100斤大米的权利。假设权利金为每斤1元,那么在1月份的时候,你就有100元出售期权的收入。
情形1:假设10月份大米的市场价格大于每斤10元,那么期权的买方选择执行期权,你有义务以10元每斤的价格出售100斤大米,获得1000元收入,加上当初100元权利金,获利1100元。
情形2:假设10月份大米的市场价格p小于每斤10元,那么期权的买方不会执行期权,你只能以p元每斤的价格卖出100斤大米,获得100p元收入,加上100元权利金,获利100(p+1)元。
这样看来,当市场价格p大于8元每斤的时候,卖出看涨期权会使你有更大的收益。(当你有这个想法的时候,期权已经从降低风险的工具变成了投机获利的手段了。)
如果你是一个更聪明的农民,并且认为当前(1月份)的价格已经较高水平,预计今后价格会下降,你会卖出更多的看涨期权(比如200斤),以获取更多的权利金。如果市场价格真如你所预期的那样下降,那么期权的持有人不会执行期权,你会因为没有付出成本而获取了权利金而暗自窃喜。但如果市场价格继续上升,你因为手中没有足够的大米进行交割,那么要么你自己去市场以高价购买大米,要么花钱购回你当初卖出的期权(平仓)。这时候,你面临的风险在理论上是无穷大的。
由此可见,出售看涨期权将使你有可能面临无穷大的风险,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一般作为看涨期权卖方需要很强的风险管理能力与相当强大的资金实力,或者手中正好具有充足的对应资产可以履约。
现实中的期权交易,是通过保证金账户来控制的。期权的卖方需要将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存放于中介机构,当市场上商品或政权的价格变动导致该期权卖方的浮动亏损超过保证金金额的时候,要么投入更多保证金,要么被强行平仓(买回已卖出合约),以损失全部保证金为结局。所以,保证金制度使得卖出看涨期权的一方有可能在到期日之前就面临强行平仓的风险。
中航油在新加坡的惨痛经历,便是缘于大量卖出石油的看涨期权,而油价的大幅上涨,使得中航油不得不几次追加保证金,最终因资金链断裂而被强行平仓,损失达5.54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