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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牛早报】外围市场中概航空股集体大涨!!今日重要信息汇总!!

强牛策略 来源:强牛策略 19-04-04 09:21

宏观新闻:

1、一大波新股民狂奔入场!3月深市新增开户数近300万 环比翻倍

4月3日周三,深交所公布2019年3月深市概况。数据显示,3月份深市新增开户数299万,环比较上月的143万户增长109.1%,同比增幅则为近40%。近一年来,新增开户数仅在2018年3月、9月和2019年3月突破200万户,299万户同时也刷新了最近一年的月度开户数新高。

2、国常会:下调对进境物品征收的行邮税税率 民航发展基金征收标准降低一半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从4月9日起,调降对个人携带进境的行李和邮递物品征收的行邮税税率,其中对食品、药品等商品,税率由15%降至13%;纺织品、电器等由25%降为20%。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民航发展基金征收标准降低一半。

3、证监会酝酿修改再融资规则

证监会确实在酝酿修改再融资规则,不过和传言版本并未完全一致,传言中的内容多是市场呼吁已久的改革方向,目前尚未有成型的行业内部征求意见稿,也没有市场座谈,尚未有监管定论,酝酿修改到规则落地还有一段时间,需等待相关规则正式出炉。

行业新闻:

1、一带一路 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已经确定将于4月下旬在北京举办。据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介绍,这是今年中国最重要的主场外交,也将是又一次全球瞩目的国际盛会。届时,高层领导将出席高峰论坛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而且会全程主持领导人圆桌峰会。民生证券分析指出,一带一路政策持续发力,沿线合作不断拓展。中国与沿线国家贸易额总体保持高增长,2018年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13%。中国与沿线国家投资合作持续深化,我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的56个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同比增长8.9%,2018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华投资额同比增长16%。我国与沿线国家的双向贸易与投资正逐步成为拉动我国对外贸易及投资发展的重要动力。A股上市公司中,天顺股份(002800)成功开行“乌鲁木齐-德国法兰克福”“乌鲁木齐-比利时列日”的全货机空中航线,公司积极参与中欧班列的发运工作。正平股份(603843)是青海省路桥工程行业龙头企业,在新疆、陕西、甘肃等“一带一路”沿线省份均有相关业务。

2、跨境电商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下调对进境物品征收的行邮税税率,促进扩大进口和消费。其中,从4月9日起,调降对个人携带进境的行李和邮递物品征收的行邮税税率,对食品、药品等商品,税率由15%降至13%;纺织品、电器等由25%降为20%。此前,全国进出口工作会议在京召开。2019年,要稳步推进贸易强国建设,全力推动对外贸易稳中提质。求真务实,努力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开拓多元化市场,优化国际市场布局。改革完善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扶持政策,积极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业内人士表示,行邮税税率下调,相关跨境电商上市公司有望受益。相关上市公司,中国外运(601598)国内航空货运代理行业第一家国有上市公司,核心业务包括航空货运代理,国际快件及综合物流。公司唯一一家与六大试点海关同步开展跨境物流试点的企业,公司自营的海淘网站“阳光海淘”已于2014年底上线。跨境通(002640)专注于跨境电商领域的发展,以自营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运营为主、第三方跨境电商渠道运营为辅。

3、民航 2019年4月3日,国常会确定今年降低政府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措施,进一步为企业和群众减负,明确自7月1日起,民航发展基金征收标准降低一半。据天风证券数据测算,2018年国航、南航、东航民航发展基金成本分别为23亿元、29.4亿元、22.35亿元。如费率减半,各公司2018年成本降幅分别为11.5亿元、14.7亿元、11.2亿元,对航空公司构成重大利好。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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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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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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