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6.21 下周一关注创业板重组叠加概念

黄进 来源:黄进 19-06-21 19:19

证监会6月2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主要修订了四方面内容,其中最受关注的就是放松了对借壳的管制,尘封6年的创业板借壳开始破冰。同时,借壳的配套融资也开始恢复,实际控制人变更满5年不算借壳缩短到3年,触发借壳标准不再考虑净利润指标。

这引发了市场上有关“壳股和绩差股会鸡犬上天”的声音,认为壳公司价值又回归了,但稍加思考,就能发现这一说法站不住脚,缺乏理性系统性的认识,需要正本清源。实际上,此次重组新规的修订体现了监管层对出清式重组的鼓励,鸡犬升天状难现,证监会会持续对并购重组“三高”问题从严监管,恶意炒壳、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必遭严惩,监管层也将加强资金占用日常监管,铲除“忽悠式”重组、盲目跨界重组等市场乱象的滋生土壤。

误读一:允许借壳会让绩差股鸡犬上天?

此次修订促进创业板公司不断转型升级,拟支持符合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资产在创业板重组上市。

现行的规则中不允许创业板借壳,这一规则始于2013年11月,彼时考虑到创业板市场定位和防范二级市场炒作等因素,为了打击借重组上市“炒壳”、“囤壳”之风,封死了创业板重组上市之路,这一规则延续了近6年。

目前,市场和投资者对高溢价收购、盲目跨界重组等高风险、短期套利项目的认识日趋理性,为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发展,本次修改参考创业板开板时的产业定位,允许符合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资产在创业板重组上市。同时明确,非前述资产不得在创业板重组上市。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修订的出发点,是通过调整相关制度,完善资本市场退出渠道和出清方式,服务于实体经济的转型升级。具体来看,取消最易碰线指标“净利润”, 单纯只是净利润规模较大,而总资产、净资产、营业规模较小的轻资产标的,不易触碰借壳标准。创业板放开借壳,但明确了注入资产必须为符合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资产。借壳可以配融,使得注入资产的同时,可以获得运营资金。

安信证券策略团队指出,短期来看,该政策有助于提升市场尤其是中小创的活跃度,长期看,在为资本市场提供活水的同时鉴于上一轮宽松周期造成的过度融资、商誉减值等后遗症,本次政策在推进节奏上会更加慎重。另外考虑到目前科创板注册制的试行以及目前壳股数量众多,对于博弈壳公司等投资决策仍应保持审慎理性的态度。

误读二:允许借壳后,退市股会减少?

市场有声音认为,允许借壳后会干扰到IPO和退市的常态化,实际上,这份担心没有必要。记者从相关人士处了解到,退市出清和IPO还将继续保持常态化,要进一步保证资本市场出口和入口的畅通。

并购重组的监管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监管层对借壳的规则调整能够体现出对出清式重组的鼓励。在当前经济形势下,一些公司经营困难、业绩下滑,需要通过并购重组吐故纳新、提升质量。

业内人士指出,上市公司的质量很大程度上体现了经济发展的质量,在我国经济发展模式正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的过程中,怎么发挥好资本市场的投融资功能,对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至关重要。近年来,证监会的工作主线就是进一步提升IPO端常态化,同时严格推进退市制度,巩固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这一条主线不会因为重组制度的完善而发生改变。

特别是在IPO和退市保持常态化的监管导向下,此次规则的修订给企业多了一条选择路径,那些主营业务极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二级市场表现不好的绩差股仍会惨遭淘汰,而那些原本的经营价值较差的公司可能迎来新生,特别对于国有企业,相关子公司符合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资产注入,可以提升上市公司的质量。

误读三:打击壳资源炒作的信号变了?

有声音认为“政策出台后,原本打击炒壳、养壳”的监管导向变了。实际上,从严监管ST公司和壳公司炒作的监管基调没有变化。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遵循“放松管制、加强监管、推进创新、改进服务”主线,不断推进市场化改革,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对并购重组“三高”问题持续从严监管,坚决打击恶意炒壳、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忽悠式”重组、盲目跨界重组等市场乱象,强化中介机构监管,督促各交易主体归位尽责,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提升内生动力,有效应对外部风险和挑战。

这意味着从严监管的态势仍存,记者了解到,证监会将加强资金占用的日常监管,通过多种形式来规范可能出现的抑制投机和滥用融资乱象。

业内人士指出,入口常态化、出口常态化,在有条件放松产业并购的同时,针对并购重组中“忽悠式”“跟风式”“三高类”重组及内幕交易等乱象,证监会明确表达了态度,即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在不断推进市场化改革,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

误读四:什么样的标的都能入壳?

本次修改参考创业板开板时的产业定位,允许符合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资产在创业板重组上市。同时明确,非前述资产不得在创业板重组上市。

东北证券研究总监付立春表示,修订之后并购重组更具有包容性,取消净利润是在向科创板靠近,并购重组也不一定考核利润,因为有的高新技术企业规模、资产已经很大,但是不一定有利润,这也是符合经济发展方向和现实经济状况。周期缩短也是促进并购重组更加频繁、更加高效的进行。

记者了解到,此次规定对并购重组标的资产要求高,并非什么样的标的都能参与到并购重组中,监管层将依托“三点一线”监管体系提升并购重组全链条监管效能,从严审核确保并购重组市场平稳运行。

业内人士表示,本次修订只是对借壳标准的微调,借壳资产依然要符合IPO条件。资产质量依然是借壳能否最终成功的重中之重。

其中特别提到的,将依托“三点一线”监管体系提升并购重组全链条监管效能。业内人士认为,以后无论在交易所的问询还是证监会的审核中,都将见到这类常态化系统化的监管,即对并购重组“三高”问题持续从严监管,坚决打击恶意炒壳、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忽悠式”重组、盲目跨界重组等市场乱象,强化中介机构监管,督促各交易主体归位尽责。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