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明天,企稳反弹概率更大

张春林 来源:张春林 19-07-04 17:36

昨天收评《关键时刻,绝不开天窗》当中,春林指出:退一步从更战术层面分析,指数即使再破三千点,往下的空间亦不会太大,小平台附近2950点叠加于10天均线,同时也是前期箱体颈线,具备多重技术支撑,此位附近企稳回升的概率很大。

明天早间8:20,春林继续接受湖北卫视天生我财电视节目的电话连线采访,我将就当前市场现状及未来策略,与各位进行交流,欢迎关注。

今天上证指数平开后走低,尾盘回升,全天小幅下挫。经过连续两天的调整之后,指数已经完成对60天均线的技术回踩,所以周五企稳收阳的概率,明显要大于出现三连阴的概率。

今天指数最低点是2991点,收盘收回三千点附近,说明三千点附近多空双方基本达成平衡,短线以60天均线为重心,展开拉锯,形成新箱体运行的概率比较高。

总体来看,昨天的技术分析贴当中,已进行过详细分析,前期箱体上边线2950-2960点区间的技术支撑强度较高,即使市场出现超预期下跌,短期内击穿2950点的几率很小,所以原则上,3000点以内的区域,仍以精选个股逢低吸纳为主。

热点方面,今天航天军工板块涨幅第一位。昨天张春林收评当中,重点分析的潜在热点,正是航天军工,为避免有人说春哥是马后炮,贴出昨天收评截图,以证清白。

昨天收评截图:

今天航天军工板块成为为数不多亮点,主要催化剂,一是央企改革和混改,二是国庆节临近,不过今天军工板块指数上涨超过2%,短线不排除出现冲高回落走势,所以对于这种已爆发的板块,不适合短线追涨,但仍适合逢低吸纳。

今天跌幅居前的是养鸡、休闲食品、旅游酒店新零售等板块,其中不乏一些前期涨幅较大的消费白马股,昨天领跌的白酒板块,今天再度下跌1.13%。总体来看,全天消费白马股继续普跌。

春林我的看法,消费类翠花概念股当中,像白酒整体涨幅偏大,自去年11月份春林全网提出酒后驾车主题以来,白酒板块累计涨幅超过100%,短线面临获利回吐属正常现象,所以近期北上资金开始卖出茅台、五粮液白酒龙头,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翠花概念股行情告一段落,因为像医药生物、电器、金融、日用品包括部分调味品龙头,目前并没有出现明显放量,显示盘中筹码锁定性良好,并非筑顶形态。

所以,春林我的基本结论是:翠花概念股只是内部分化,前期涨幅较大的品种,面临估值压力或将展开阶段性震荡,但一些相对涨幅不大,且估值合理的品种,仍具备较高的吸引力。所以,震荡是这类股低吸机会。

相对而言,春林看好未来医药行业的发展前景,无论是生物科技还是医疗器械,都面临较好的发展和确定性,其中优质行业龙头,值得投资者继续重点跟踪研究。在进攻性方向上,市场一旦出现企稳,则5G通信、券商、互联网金融板块,有望一马当先,率先活跃,适合激进型投资者跟踪关注。

更多分析请关注“张春林”每天的解盘分析。

风险提示

郑重提示:本栏目刊载的信息仅为记录每日盘后观察而发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做出决策。本顾问【执业编号:A0130614110002】力求本栏目刊载的信息准确可靠,但对这些信息和判断的准确性或完整性不作保证,亦不对因使用该等信息而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本顾问不会从事任何形式的代客理财、分成等非法证券业务,不会有任何形式的个人收款帐号,不会在任何公开场合,推荐任何具体投资标的,文中所提及的个股,仅是案例分析并非个股推荐,大盘分析和市场策略建议,仅供参考,据此买卖,盈亏自负!本博主请各位投资者不信谣、不传谣,理性投资,谨防上当受骗。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