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主力再次欲擒故纵,指数反弹一触即发,未来A股严重分化。

王智俊 来源:王智俊 19-07-11 21:45

大家好,今天利好冲高回落,熟悉的配方再次来临,个人相反感觉很好,说明主力又用老一套手法,洗的好,后面就会涨的好。

遥想前一个月2800之上时同样是利好,主力当天又是跳水,本人指出主力是欲擒故纵,后面来了波一百多点的小反弹。实际上利好利空不能完全决定大盘的走向,除非是超大级别的利好,比如谈判以最少的代价获得了最大的成功。要不然很难改变其上证指数的本来的运行规律,所谓的消息只改变节奏不改变趋势。


那现在的趋势在量能萎靡的情况下,上证MACD指标死叉后会有个修复过程。至于消息面有人说是抽血效应都去等着科创板,我觉得在涨跌幅20%的情况,理论上一天最多能亏40%,我觉得有多少散户敢去这么玩,前面新三板500万亏掉9成以上的大把在。


在一个没有韭菜的环境上,机构除了真的价值投资,比如中微半导体这种真正有技术的个股,一般在没散户的情况的,不太会去过于炒作,大家凭的就是对未来企业成长能力的把握。


中微半导体他是真正的科技强才,大家都知道芯片有光刻机还有刻蚀机,大家都知道光刻机是超级复杂难搞,那刻蚀机又是什么,打个形象点的比喻,光刻机雕刻出印章上的字,蚀刻机把不需要的部分剔除掉,而中微半导体已经在蚀刻机中在全球最先进技术上已经占有一席之地,其生产7NM已经被全球最先进的台积电采购,而5NM也已经通过了台积电的验证。


所以我觉得科创板分流的效果有限,而且相反对主板有个正面引导的作用,对标股这几天表现都还不错。


再回到上证A股指数,实际上证大家老铁粉都知道被权重控制指数,有点失真,我们看深证成指比较真实,如果大家看了相信会感到相对乐观起来。


主力再次欲擒故纵,指数反弹一触即发,未来A股严重分化。


如上图深证成指深证成指已经补掉了前面周的跳空缺口,而且四天的下影线没破新低,完全的一步到位,非常顽强。

人气指标创业板低点还在不断抬高。


主力再次欲擒故纵,指数反弹一触即发,未来A股严重分化。


看到这样的图形稍微对股市技术有所了解的股民有何惧之有。


所以什么叫涨跌冷静,只有冷静下来认真去分析才会发现不一样的世界,所有人都盯着上证指数,但A股又光只有上证指数。所以指数没什么好担心,哪怕出现黑天鹅事件,也是我们重仓出击的好机会,今天也就一只股跌停,三十家涨停。


最后好久没讲下个股,个股真的很重要,今天认真统计了一下。给大家看一个数据。


主力再次欲擒故纵,指数反弹一触即发,未来A股严重分化。


指数最惨的时候,一路下跌,大家想不到竟然有个股创新高吧,大家想一下有几只,比如十只,比如二十只,或者最多也就三四只吧,我要告诉大家,有449只个股创了年内新高。开始我也不信,以为数据错了,结果一翻还真是这样。所以未来齐涨共跌的阶段将不复存在。


包括今天有些粉丝说指数没跌我的个股跌惨了,原因就是业绩,比如本周跌幅较多宜通世纪,虽然是5G题材,但业绩不佳。


主力再次欲擒故纵,指数反弹一触即发,未来A股严重分化。


再看看同样是五G的沪电,人家前面涨了四个板,这周也没昨跌,今天还涨了5个多点。但去看看人家的业绩,年年上涨。


主力再次欲擒故纵,指数反弹一触即发,未来A股严重分化。


所以基金同学因为主 要靠指数吃饭,可以静待破题之笔,这种小跌根本无视,一旦反攻,一根中大阳线连续吃掉几天阴线的事,最近这两个多月干过不少。


而股票同学一定要看业绩,主营业务,净利润等稳步上涨的,不要去赚我亏了一个亿元,今年赚了一百万,然后净利润大增,这些没用,要一直有稳定增长的,去年赚了2个亿元,今年半年我就赚了2个亿,那就厉害了。


其他就这样吧,前天晚上一夜几乎没睡,一百天也补不回来,今天继续补觉,早点休息,大家也早点休息吧,谢谢!

涨跌冷静,评论就这么简单明确,看的好同学帮忙点个赞,文中股票不构成推荐!


永远不放弃努力,永远相信美好的事物一定会发生在自己的身边!!


主力再次欲擒故纵,指数反弹一触即发,未来A股严重分化。


谢谢!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