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2015年股市我坐庄(1)

姚磊 来源:姚磊 16-04-25 20:45

2015年股市我坐庄(1)

本文讲一个上市公司,就叫“宝瓶网络”,看它是怎么坐庄的。
在A股中,宝瓶网络一直是个烂公司,主营业务是过气的互联网业务。2014年以前实在做得太烂,一直在盈亏边缘挣扎,所以价格并不高,基本上在5元以下。但由于毕竟有网络概念,所以市值也不算很低,考虑到它大概有12亿股,所以市值不到60亿。董事长老k是个烂人,他40多岁,吃喝嫖赌无所不能,一直琢磨着怎么能坐庄大捞一笔。

老 k不是善类,也绝不愚蠢。能做到董事长在A股叱诧风云,一般都不是好惹的角色。过去十年,老k在宝瓶网络做过两次庄,都是全胜而归。扣掉各种费用,净到手 大约15亿,所以别墅豪车早买了,日子过得很舒坦。上市公司自己坐庄,比一般的庄家更容易,只要在外面注册一堆影子公司,一个套一个,或者相互之间犬牙交 错持股,一般人很难查出来究竟是是真正的庄家。过去十几年,他故意把业绩做得很烂,让影子公司低位吸纳,然后再把业绩做好,影子公司高位抛出。狂捞十几 亿,散户根本没办法。至于基金和私募,早就洞悉了老k的伎俩,但是老k喜欢吃独食,不太愿意透露具体行动,所以基金和私募搞不清他的路数,只能买入较少, 稍高一点就抛。因此,老k坐庄早就轻车熟路了。
到了2013年底,股市已经低迷了好几年,沪指多次下探2000点。宝瓶网络也一样,业绩和股价都 烂了好几年了。老k通过影子公司和假名牛散,已经掌握了大约15%的筹码,市值将近10亿。眼看兜里的钱越来越少,总不能坐吃山空啊,所以老k决定再做一 把。首先,是对大机构尤其是管理层定向增发 ,要求管理层持股。由于股价不到5元,定增 的价格又打九折,基本上是4元出头。报告打上去,批下来,然后对大机构和管理层定增大约1亿股,其中大机构7000万股,管理层3000万股,等于拿到了地板价。

老k这么做,是想拿到一些现金,并给管理层甜头。这里从机构拿到了大约2.8亿元,手里现金更充裕了。给管理层增发,是为了调动管理层的积极性,何况管理层持股的股份,他也有10%左右。在媒体和散户看来,老k和管理层同甘共苦,众志成城,宝瓶网络的未来或许会很光明。
总结一下:宝瓶网络的定增是2013年秋,完成时间是2014年6月份。这段时间A股仍然低迷,加上宝瓶的业绩始终很烂,深入分析实在没有什么闪光点,所以股价仍然在5元以下徘徊。

                                                       网络传说,勿对号入座!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