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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 爱空早间股市新闻汇总​

姚磊 来源:姚磊 16-04-27 08:18

4月27日 爱空早间股市新闻汇总

独家点评:

欧美市场维持震荡态势,国内方面昨日夜盘期货焦煤焦炭近期首现阴线调整,看能否刺激短线活跃资金重回A股炒作。赚钱效应来看昨日市场已经明显回暖,只不过在题材和人气上还少有欠缺。短线关注中央提出的东北振兴题材,尤其是低位股可能获得较多资金的青睐。

国内新闻:

li*考察东方电气,鼓励科研人员做好集成创新和原始创新;

证监会:加强重点部门和敏感岗位的监督制约;

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000410沈阳机床,600095哈高科);

国务院办公厅26日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提出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巩固完善全民医保体系等(000919金陵药业,000516国际医学);

上期所调整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幅度限制;

车市一季度迎开门红 智能化成行业支点;

24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印发促进消费带动转型升级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内成品油价格半年来首次上调,汽柴油零售价每吨分别提高165元和160元;

深交所发布巡视整改通报:对“裸官”问题彻底清理;

农业部日前发布《关于促进兽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力争到2020年使产能利用率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

华安证券今日将上会 东方创业等影子股提前启动(600278东方创业,600611大众交通);

动力电池能量密度将倍增 石墨烯有望成关键(000973佛塑科技,002074国轩高科);

国家粮食局局长任正晓表示,要抓好“粮安工程”建设,继续大力推进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和行业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粮食流通能力现代化;

中石油集团十三五发展规划已于近日正式发布,其中提出,十三五将优先发展勘探开发业务,加快发展天然气与管道业务;

IF1605   多单-65    空单-134

 

个股利好:

光线传媒一季度业绩增长超40倍 电影收入大增;宁波韵升一季度净利润预增510%至560%;同有科技一季度净利增长517.63%;华宏科技一季度净利同比增长近5倍;南山铝业一季度净利7309万 环比增长近3倍;国轩高科一季度净利增长3.3倍;西藏矿业一季度净利增长230%;赛象科技签5.94亿元空客A320部件合同;腾达建设中标1.47亿元上海轨道交通土建工程;奥飞娱乐1.4亿美元收购两家公司;龙韵股份获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

 

个股利空:

海伦哲一季度净利下降92.77%;唐德影视一季报净利下降72%;兴业证券一季度净利润同比下降53%;东方财富一季报业绩同比下降41%;东方电热一季度净利下降49.83%; 温州宏丰终止购买资产事项;中茵股份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诺普信江山股份解除重组框架协议;尤夫股份中科金财东北制药海印股份、华电重工、全通教育遭减持。

 

个股公告:

宋城演艺投资6亿建设张家界旅游文化主题公园; 奇虎360私有化获准 天业股份8971万美元参股;山西焦化拟近45亿收购大股东煤炭资产; 格林美新能源汽车供应链战略合作协议;宝德股份拟定增募资6.6亿元 投向融资租赁等;数字政通定增募资12亿元 发展智慧城市业务;天神娱乐参设并购基金4亿元投资微影时代;易联众募资45亿投建互联网医疗 董事长成实控人 ;小商品城携手贺兰县政府 合力打造电商大平台;深赤湾拟合资投建海星小野田项目; 中超控股拟出资5亿元参设江苏民营投资公司;智云股份拟定增10亿元 投入智能制造装备;福田汽车发布互联网超级卡车;南方航空子公司厦门航空拟55亿购波音飞机;*ST钱江: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拟受让公司控股权。

 

复牌个股:宋城演艺、中茵股份、山西焦化温州宏丰长春高新长春高新、宝德股份、数字政通奥克股份、易联众、凯利泰田中精机、中新药业、安徽水利、山西焦化

停牌个股:新国都、金谷源、特 尔 佳、骅威股份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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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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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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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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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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