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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评:矛和盾!

当前策略:仅仅创业板可以底仓观望!

今日观点:创业板是近期唯一看点!

大国之间的博弈不光是经济,还要靠科技,失去了创新的活力,就要受制于人,很简单,核心技术是施舍不来的!今天新款AI芯片“昇腾910”正式商用发布了,算力水平已达到全球领先水平。《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19-2021年)》又明确提到三年要健全我国金融科技的四梁八柱,这个地位很高了,金融是一个无硝烟的战场,看过电影《大空头》的想必感触深刻,金融和科技就像盾和矛的关系,我们既要有坚实的盾,也要有锋利的矛,相信一切会越来越好!

这三四十年中国的发展速度世界都震惊,不知道你们见过70后、80后那时候的“高科技”?那个年代通信工具就像大哥大、BB机,小灵通,一个“908888”的“大哥大”手机号码,竟然拍出了25.8万元天价,黑白电视机还没普及,饭后消遣就是收音机的广播,不用电线打个电话都觉得神奇,不知道你家里还有这些“老古董吗”?科技改变生活,现在我们的生活已经离不开科技的存在了!

在【早盘指导:先下蹲,跳不跳再说!】我再次强调了近期中国股市相对外部股市的下跌,逆势走强韧性十足,接下来是我们特立独行的调整,现在的这个局面,我认为创业板的走势只要能在450天线上获得企稳,就有挑战最后的天王山610天线的这种动力。所以接下来我们看盘的要领非常简单,就是等着创业板在450天线上获得支撑,再有效地突破610天线,但目前短线的调整态势没有完结,大家就应该继续底仓持有创业板股票。

从上午的走势看,上证指数的强势是权重股的作用,创业板继续维持震荡态势,但个股的上涨力度欠佳,分时有一定的放量滞涨现象,目前指数连续震荡四天,但量能没有出现太明显的变化,不能就确定出现了方向选择,这种状态下我们要谨慎对待,行情刚刚走好,但市场还缺一个下蹲的动作,继续按照我的指导,耐心等待这个动作的出现,如何判断接下来的满仓良机我已经告诉过大家了!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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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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