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掌财经PC首页顶部banner
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关于逃顶,你必须知道这十大诀窍

杨兆熠 来源:杨兆熠 19-09-09 19:28

1、MACD死叉为见顶信号。股价在经过大幅拉升后出现横盘,形成的一个相对高点,投资者尤其是资金量较大的投资者,必须在第一卖点出货或减仓。此时判断第一卖点成立的技巧是“股价横盘且MACD死叉”,死叉之日便是第一卖点形成之时。第一卖点形成之后,有些股票并没有出现大跌,可能是多头主力在回调之后为掩护出货假装向上突破,做出货前的最后一次拉升。判断绝对顶成立技巧是当股价进行虚浪拉升创出新高时,MACD 却不能同步,第二红波的面积明显无前波大,说明量能在不断下降,二者的走势产生背离,这是股价见顶的明显信号。此时形成的高点往往是成为一波牛市行情的最高点,如果此时不能顺利出逃的话,后果不堪设想。必须说明的是在绝对顶卖股票时,决不能等MACD死叉后再卖,因为当MACD死叉时股价已经下跌了许多,在虚浪顶卖股票必须参考K线组合。这个也是MACD作为中线指标的缺陷之处。

2、KDJ呈现两极形态即见顶。通常,大盘在长时间或者快速单边走势后,出现放量的或者极端反向走势,同时配合经典的技术佐证,如跳空星型大K线周KDJ线的K值到达85以上,是见顶的典型信号。当KDJ指标的J值升势改变掉头向下,先卖50%;k值升势改变走平时可准备卖出,k值改变掉头向下,清仓;当KDJ指标形成死叉时,这是最后的卖点。但是,因为技术上经常会出现“底在底下”的情况,所以这种KDJ指标经常会失灵。

3、长上影线须多加小心。长上影线是一种明显的见顶信号。上升行情中股价上涨到一定阶段,连续放量冲高或者连续3-5个交易日连续放量,而且每日的换手率都在4%以上。当最大成交量出现时,其换手率往往超过10%,这意味着主力在拉高出货。如果收盘时出现长上影线,表明冲高回落,抛压沉重。如果次日股价又不能收复前日的上影线,成交开始萎缩,表明后市将调整,遇到此情况要坚决减仓甚至清仓。

4、高位十字星为风险征兆。上升较大空间后,大盘系统性风险有可能正在孕育爆发,这时必须格外留意日K线。当日K线出现十字星或长上影线的倒锤形阳线或阴线时,是卖出股票的关键。日K线出现高位十字星显示多空分歧强烈,局面或将由买方市场转为卖方市场,高位出现十字星犹如开车遇到十字路口的红灯,反映市场将发生转折,为规避风险可出货。

5、双头、多头形态避之则吉。当股价不再形成新的突破,形成第二个头时,应坚决卖出,因为从第一个头到第二个头都是主力派发阶段。M字形是右峰较左峰为低乃为拉高出货形,有时右峰亦可能形成较左峰为高的诱多形再反转下跌更可怕,至于其它头形如头肩顶、三重顶、圆形顶也都一样,只要跌破颈线支撑都得赶紧了结持股,免得亏损扩大。

6、击破重要均线警惕变盘。放量后股价跌破10日均线且不能恢复,随后5周线也被击穿,应坚决卖出。对于刚被套的人此时退出特别有利。如何确认支撑位在此显得尤为关键。一般来说,10日均线第一天破了之后第二天回拉但是站不上支撑位(如30日均线),就是破位的确认,回拉的时候就是减仓的时机。如果股价继续击破30日或60日均线等重要均线指标就要坚决清仓了。此外,随着股价的下调,逐渐形成了下降通道,日、周均线出现空头排列。如果此后出现反弹,股价上冲30或60日均线没有站稳,则应坚决卖出。

7、单日“T 0”买卖降低成本。主要是依靠股价每日的上下波动,利用小幅价差解套。比如,如果有100股被套,今天该股票低开或者股价下挫,当价格企稳有反弹趋势时,立即买100股,一旦股票上涨后,卖掉以前的100股则能获得盈利;如果股票高开或冲高见顶后可以先卖100股,然后等股价下跌后,再买回100股,则减少了下跌部分的亏损。这样上涨可以获得双倍甚至多倍收益,下跌可能减少损失甚至获得收益,如此就可以降低成本,直到解套。

8、二波弱势反弹出货。开低走低跌破前一波低点时,卖出(跌停价杀出)弱势股。有实质利空时,开低走低,反弹无法越过开盘价,再反转往下跌破第一波低点时,技术指转弱,就应赶紧市价杀出,若没来得及,也得在第二波反弹再无法越过高点,又反转向下时,当机立断下卖单。

9、补仓出货须谨慎。当股市下跌到达某一阶段性底部时,可以采用补仓卖出法,因为这时股价离投资者买价相去甚远,如果强制卖出,往往损失较大。投资者可适当补仓后降低成本,等待行情回暖时再逢高卖出。补仓的最佳时机是在指数位于相对低位或刚刚向上反转时。这时上涨的潜力巨大,下跌的可能最小,补仓较为安全。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弱势股不补、前期暴涨过的超级黑马不补。

10、箱形下缘失守为弱势。无论人为开高走平、开平走平甚至开低走平,呈现箱形高低震荡时,在箱顶抛出,在箱底买进。但是一旦箱形下缘支撑价失守时,应毫不犹豫地抛光持股,若此刻下不了手,在箱形跌破后,也许会产生拉回效果,而此刻反弹仍过不了原箱形下缘,代表弱势。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