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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评:又有利好来袭,涨吗?

核心策略:继续持股待涨!

今日观点:短期均线多头排列可继续持仓不动!

我之前讲过,散户股民处于消息链的末端,所以非常反对大家依靠消息指导自己的操作。利好消息和上涨通常不是直接相关的,反而是那些直接相关的利好和上涨都是值得深入推敲的。我还讲过利好叠加导致走势的爆发,这种情况通常是弱势横盘下的逻辑,利好与上涨有一定的延时效应;相对应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上涨与消息弱相关,当走势进入上升或者下降通道,利好和利空消息势均力敌,那么走势将会一直保持延续状态。

今天早晨一条重磅新闻【国家外汇管理局:取消合格境外投资者投资额度限制 扩大金融市场对外开放】上了各大媒体的头条,但是今天沪指和创业板指的表现呢?并没有出现强势的拉升,这就是我说的利好不一定与上涨直接相关!从长期的角度来看,这个是非常重要的利好,是金融体制不断深化改革的成果!但是从短期来看,这增加了对外汇管理能力的要求,如何做到在开放中适应开放,切实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成了一个新的重要课题。

从技术的角度来看,目前创业板指的【十条黄金均线】中5日、10日、20日、55日、89日均线呈现多头排列的态势,而目前刚刚冲过有牛熊分水岭之称的610日均线,总体来说目前还是相对弱势,犹如太极阴阳鱼的图一样,阳气刚刚才是生发,虽然趋势向好,但还需要时间去壮大。而沪指再次临近610日均线,受到了较大的压力,量能也没有有效放大,想要冲过这条牛熊分水岭还需要积蓄力量。还没有设置【十条黄金均线】的股民,要抓紧时间收看《金牌股民速成班》的U盘,让以斐波那契数列为理论依据的十条均线为你炒股保驾护航!

今天看到赤峰游学回来后,至尊王粉发的小诗,一并送给大家欣赏。炒股不是生活的全部,而热爱生活的人,则可以用积极的心态参与到股市当中,从容获利!

五湖四海友,皆非等闲人。

赤峰三五天,更胜三五年。

品邓哥美酒,啃内蒙羊排。

醉玉湖风情,叹辽金文化。

听王者解财,知运何时来。

若是命无财,善良能小康。

若是命有财,厚德能大富。

师恩缘未尽,一生心相系。

—— 王粉之风雨无阻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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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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