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中线防御不可掉以轻心,控仓参与个股补涨

量股狮 来源:量股狮 16-05-15 22:00

【市场分析】

上周两市承接之前冲击3000点后的主力大撤退,周一以大跌开局后市场再度进入磨底状态,周四盘中一度跳水至2781点后由权重护反弹收复2800点,周五则继续弱势震荡成交量创出新低。沪指周K出现-2.98%的跌幅,而深市和创业板都超过-3%,主力资金持续流出。本周防御板块农产品、酒业、食品、绩优白家电等表现出色,而小创题材个股则普遍出现了比较大的调整,体现了投资风格一定程度的变化,后市我们仍需要谨慎地判断市场大势和投资趋势,继续做到趋利避害。

“权威人士”讲话是上周对市场冲击最大的影响因素,对此我们已经做过分析。该讲话以“长痛不如短痛”的出发点,彻底打消了市场参与者一些不切实际的期待,也打破了本轮反弹的三大逻辑基础:郭嘉托市、宏观经济反转以及持续宽松货币政策。从中期来看,市场重心因此下调200-300点完全正常,而管理层对于题材炒作的不满也会引导机构逐渐调整仓位配置,因此投资者们需要重新观察市场后我调整自己的投资策略。下面我们来回顾一下这两天的主要市场信息:

【4月经济数据出炉,各项指标低于预期】“权威人士”周一讲话其实已经是提前通知大家2季度数据不会好了,因此上周大跌已经部分消化这个利空。从数据上看,工业增加值增长比预期低了多达0.5%,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仅为5.2%,说明宏观经济仍然处于底部,说U型或W型确实为之尚早。

【4月人民币贷款5556亿,同比少增1523亿】显然,管理层已经对一季度的”放水“政策做了调整,M2增速也下降,4月对市场资金明显收紧。另外,央行表示,未来几个月M2同比增速仍可能比较明显下降。以上将加剧市场对资金面宽裕程度的担忧。

【证监会辟谣再融资和并构重组政策未变】有关传闻称证监会停止审核跨行业增发,其实很可能是管理层正在考虑做的事情先露点出来看看市场反应,结果估计是发现反对声音太大,只得先收回来。此消息对于稳定小创走势有帮助。

【证监会审核通过9家新股首发】股市的功能就是融资,新股不会停。最近大盘下跌过程中又有郭嘉队出手迹象,这次发新股,恐怕还会有所支撑来对应新股首发。

周末最重要的还是4月的经济数据,可以说,即使“权威人士”已经打了招呼,依然比预期的要低。缺乏了经济和货币政策支撑的市场,只有局部的机会难有阶段的行情。市场在大跌之后可能有技术的反抽,但没有任何支持反转的因素。中线,我们仍有充分的理由把防御作为做核心的指导思想。

技术上,上周大盘探到2781后出现了较为有力的支撑和反弹,结合指数压力计算,认为短期股指在2750-2900点区间震荡的可能性较高。周五低开之后,底分型构造没有完全成功,然而市场却走出了地量,显示做空力量有趋向枯竭的迹象。但是周末的四月经济数据仍然有可能冲击市场信心,周一如果低走在调整一下也是很正常的走势,一旦做空力量衰竭,逢低可以介入有业绩支撑的短线强势个股。另一方面,上证距离收复5日、20日和60日均线已经近,一旦再度出现反弹则可能确立短线支撑平台的位置。而创业板则相对较弱,但也说明有着较大的反弹空间。

个股上,从上周走势来看,白马类特别是潜在的MSCI标的个股走势惊艳,不少优质个股年报和季报的业绩靓丽,出现了重新估值上升的补涨行情。而前期无业绩支撑的爆炒题材股出现了远大于市场平均水平的调整幅度,投资者应避免介入此类估值虚火的品种以防出现连续大幅调整。不同的市场阶段投资者需要有与之适应的投资策略,只有适应市场才能把握主动。重点关注行业业绩增长的消费品、药业以及低估值科技股。

【明日策略】

如果低开,需等待调整低点,出现有力反抽后轻仓考虑介入。没有明显调整走势则在第一和第二支撑位附近分级低吸较为可靠。

【操作关注】

       不追涨,不割肉

【仓位配置】

目标1-4成。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